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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爰盎小人作文

卷十·爰盎小人作文

洪邁

卷十·爰盎小人

【原文】

爰盎真小人,每事皆借公言而報私怨,初非盡忠一意爲君上者也。嘗爲呂祿舍人,故怨周勃。文帝禮下勃,何豫盎事,乃有“非社稷臣”之語,謂勃不能爭呂氏之事,適會成功耳。致文帝有輕勃心,既免使就國,遂有廷尉之難。嘗謁丞相申屠嘉,嘉弗爲禮,則之丞相舍折困之。爲趙談所害,故沮止其參乘。素不好晁錯,故因吳反事請誅之。蓋盎本安陵羣盜,宜其忮心忍戾如此。死於刺客,非不幸也。

【譯文】

爰盎是個真正的小人,每件事都是假借公言來報私人怨恨,出發點並不是竭盡忠誠一心一意爲君上辦事。他曾經做過呂祿的舍人,因此怨恨周勃。漢文帝禮遇周勃,跟爰盎有什麼相干?竟然說周勃“不是國家的忠臣”,說周勃並不能因呂氏的事爭功,只是正好碰上誅殺諸呂成功罷了。於是使漢文帝有了輕視周勃的思想,周勃被免職回到封國之後,又使他遭受刑獄之難。爰盎曾經求見丞相申屠嘉,申屠嘉沒有禮待他,爰盎得寵後就到丞相住處去折損危難他。爰盎被趙談害過,因此阻止趙談作爲皇上左右的陪乘。爰盎一直不喜歡晁錯。因此趁着吳王造反的事情請求殺了晁錯。爰盎家本來是安陵的一夥盜匪,怪不得他心懷猜忌殘忍乖張到這種地步。他被刺殺,沒有死於王法並不是什麼不幸的事。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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