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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南班宗室作文

卷十·南班宗室作文

洪邁

卷十·南班宗室

【原文】

南班宗室,自來只以本官奉朝請。自隆興以後,始帶宮觀使及提舉。今嗣濮王、永陽、恩平、安定王以下皆然,非制也。

【譯文】

南班的皇族宗室,從來只是以本身的官階加上“奉朝請”的稱號。自從宋隆興(1163 一1165 年)以來,纔開始加上宮觀使和提舉的頭銜。現在的嗣濮王、永陽王、恩平王、安定王以下都是這樣,這不符合典制。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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