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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負劍辟咡作文

卷五·負劍辟咡作文

洪邁

卷五·負劍辟咡

【原文】

《曲禮》記童子事曰:“負劍辟咡詔之。”鄭氏注云:“負,謂置之於背。劍,謂挾之於旁。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口旁曰咡。”歐陽公作其父《瀧岡阡表》雲:“回顧乳者劍汝而立於旁。”正用此義。今廬陵石刻由存,衢州所刊《六一集》,已得其真,或者不曉,遂易劍爲抱,可嘆也!

【譯文】

《曲禮》 記載童子事時說:“負劍闢啊詔之。”鄭玄註釋道:“負、謂置之於背。劍,謂挾之於旁。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口旁曰咡。”歐陽修作他父親的《瀧岡阡表》 中說:“回顧乳者劍汝而立於旁。”用的就是這個意思。今天廬陵石刻保存下來,衢州所刊的《 六一集》 ,已經得到它真實的含義,有的人不明白此詞的含義,遂改“劍”爲‘抱’,可惜啊!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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