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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張子韶祭文作文

卷十五·張子韶祭文作文

洪邁

卷十五·張子韶祭文

【原文】

先公自嶺外徙宜春,沒於保昌,道出南安,時猶未聞檜相之死。張子韶先生來致祭,其文但云:“維某年月日具官某,謹以清酌之奠昭告於某官之靈,嗚呼哀哉,伏惟尚饗!”其情旨哀愴乃過於詞,前人未有此格也。

【譯文】

先父在從嶺南調動到宜春去的時候,逝世於保昌(今廣東南雄),家人扶柩途經南安(今江西信豐),當時還沒聽說奸相秦檜已死。張子韶(張九成,字子韶)先生去弔祭,他的祭文只是說:“某年某月某日具位之官某某,恭謹用以清酌的祭奠方式明白地告訴某官的在天之靈,嗚呼哀哉、伏惟尚!”僅具頭足,中間正文部分,盡在不言中。他的情意極爲哀痛,能夠超過萬語千言,從前的祭文沒有這種格式。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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