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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宰我不詐作文

卷九·宰我不詐作文

洪邁

卷九·宰我不詐

【原文】

宰我以三年之喪爲久,夫子以食稻衣錦問之曰:“於女安乎?”曰:“安。”後人以是譏宰我,謂孔門高第乃如是。殊不知其由衷之言,不爲詐隱,所以爲孔門高第也。魯悼公之喪,孟敬子曰:“食粥,天下之達禮也,吾三臣者之不能居公室也,四方莫不聞矣,勉而爲瘠,毋乃使人疑夫不以情居瘠者乎哉!我則食食。”樂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惡乎用吾情!”謂勉強過禮也。夫不情之惡,賢者所深戒,雖孟敬子之不臣,寧廢禮食食,不肯不情而爲瘠。蓋先王之澤未遠,故不肖者亦能及之。

【譯文】

宰我認爲三年的服喪期太長,孔夫子用在服喪期間吃好米飯穿錦緞衣來問他說:“你心裏安不安呢?”宰我說:“安。”後來人們認爲這是譏諷宰我,說孔子門下的高徒竟然會這樣,根本不知道這是宰我出於內心的話,不作欺詐隱瞞,這正是作爲孔子門下高徒的優點。魯悼公的喪禮期間,孟敬子說:“服喪期間吃稀飯,這是天下通常的禮節,我們三個做臣子的不能效忠於君主的事,四方鄰國沒有不知道的了,勉強吃粥服喪,就會瘦病,豈不會讓人疑心我們是不依據真實感情而處於瘦病之態的人嗎?我們就吃正常的飲食吧。”樂正子春的母親死後,他五天不吃東西,說:“我對此後悔了,自從我母親死後,就知道我的真實情感了,還上哪兒去運用我的情感呢?”這是指後悔勉強超過喪禮三天不吃東西的規定。不運用真實情感的惡行,是賢明的人深深戒忌的,即使象孟敬子這種不守臣道的人,也寧願放棄禮節而吃正常飲食,不肯違背真實情感而受瘦病。大概是因爲離古代賢明君王的恩澤不遠,因此連不賢良的人也能受到影響吧。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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