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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二則:錢能福人,亦能禍人作文

第一七二則:錢能福人,亦能禍人作文

【原文】

第一七二則:錢能福人,亦能禍人

錢能福人,亦能禍人,有錢者不可不知;藥能生人,亦能殺人,用藥者不可不慎。

【譯文】

錢能爲人造福,也能帶來禍害,有錢的人一定要明瞭這一點。藥能夠救人,也能夠殺人,用藥的人不能不謹慎。

【註釋】

福人:使人得福。

禍人:使人遭難。

【評語】

錢是一種力量,力量本身並無善惡,就看人如何去用它。用之得當便是善,用之不當便是惡;用之爲善便是福,用之爲惡便是禍。有錢的人如果將他的錢用來造福人羣,那便是衆人之福;若是用來爲非作歹,就會害了自己。能明瞭這一點,有錢之人更應該謹慎地去使用他的錢,倘不能爲衆人之福,至少也不要爲一己之禍。

藥是用來治病的,有疾固然應當投醫,無病也不應該亂用藥物。藥要對症,一種藥治一種病,如果將治香港腳的藥用來醫頭痛,自然要失靈了。用藥也要適量,任何一種藥不適量都會有害。微量的砒霜可以治病,過量就會致命,即使是普通的藥,使用過量也會造成機能上的損害。

豈只藥是如此?任何一種政策乃至於制度也是如此,都不能矯枉過正。宋鑑於前代以武亡國而重文輕武,終至軍事力量薄弱而亡國,便是過量的例子。用藥不可不慎,這不僅是對醫病而言,也是針對一切事情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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