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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寫作指導:審題及例文解析1200字作文

會考寫作指導:審題及例文解析1200字作文

準確審題是寫作的基礎,是獲取作文保險分的“奠基石”。

會考寫作指導:審題及例文解析1200字作文

一、審讀題目

審讀作文題目是爲了定體裁,明範圍,找重點。面對作文題目,應該這樣去審讀:

1.看文題的類型——是命題、半命題,還是自由擬題;是材料作文還是話題作文。

2.看文題的內容——是敘事,還是寫人;是議論,還是抒情;是寫學校,還是寫家庭……

3.看文題的關鍵詞——或是時間,或是空間,或是對象,或是重點,或是主題……

4.看文題的表達——是平實,還是生動;是直露,還是含蓄;是簡單,還是複雜。

二、審讀“要求”

會考作文題目下面往往有一系列要求,這些要求也是寫作文時必須注意的條條框框。它們主要包括——

1.提示與解說。如文題“門其實開着”,下面有這樣的提示:“‘門’可以是生活中真實的門;也可以是想象中的門,如心靈的門、父母親感情的門、文學殿堂的門……”這段提示,爲審定題目、寫好全文指明瞭方向。

2.交代與警示。一般包括:書寫要求、字數限定、文體類別、寫作禁忌等等。這些要求,必須遵從,不能我行我素。

如:請以“告別”爲題寫一篇文章,題下要求爲:①將題目補充完整;②文體不限(若寫詩歌則不少於25行);③要有自己的體驗和感悟,不得抄襲;④不少於600字;⑤文中不能出現真實的校名和人名。一共五條“要求”,不得違反,若掉以輕心,都會因違規而扣分。

一、填補標題法

此方法適用於較寬泛性的標題。命題者故意藏頭去尾,使題目帶有較大的迷惑性,增加審題難度。審題時只要在原題目的基礎上添加新的條件,題旨就會顯露出來,從而化難爲易。譬如題目《風景》,如果用填補標題法審視,在原題目前面加上“大自然的”、“小院的”、“學校的”等新條件,使題目相應成爲《大自然的風景》《小院的風景》《學校的風景》,題目意思更明白了,文章就容易把握得多了。像這類題目還有《歌聲》《心事》《懺悔》《嘗試》《變化》等。

運用填補標題法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補充的條件一般指人物、時間、地點、事件,越具體越好。如前面說的《風景》補充題目後,能從小處着眼,可以以小見大來寫;但若補充成《祖國的風景》,題目仍很寬泛,寫時就不好把握了。

(二)補充的位置可在原題目之前或之後,但不得擅自改變原題目,只能在草稿紙上或心中進行填補。

(三)如果命題者沒有附加要求(從現在會考趨勢來看,淡化要求、鼓勵創新),補充時可以使原題以寫人爲主,也可以使原題以寫事爲主,如《哭笑不得》可以填補成《哭笑不得的人》或《哭笑不得的事》。

二、虛題實做法

有些作文題,由於概念抽象,學生難以把握,怎樣寫好這類題目呢?將這類比較大、比較虛的題目化爲比較小、比較實的題目即可。

比如《追求》這個作文題,看起來很大很虛,但是如果把它落實到某一具體的人和事上,就非常容易下筆了:可以寫一位老師的追求、一名下崗工人的追求、一箇中學生的追求。總之,各行各業人物的追求都可以寫。當然也可以寫成議論文,論述當代青年應該追求什麼,當代中學生應該追求什麼。像課本中《背影》寫的是父親的背影;《一面》寫的是“我”和魯迅的一面之交及這一面對“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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