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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精選10篇)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精選10篇)

篇一: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精選10篇)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變的癡迷。

初學,並不覺得好聞。拿出毛氈,稱不上雪白,紅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態,滾落到硯臺中,黝黑,好像只能這樣去形容,彷彿一陝北漢子在黃土上風吹日曬,留下時間的刻畫,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來的模樣,烏黑,鏡面一般鍍着光。回位,猛吸一口,並不好聞,也說不上來是什麼滋味。但,漸漸癡迷。

“墨香氣十足。”老師踱着步子,來回漫無目的地駐足。上課已十有餘,屋裏瀰漫着墨味。一落筆,毛豪觸到紙的一瞬間,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鐫刻在紙的一側,像是命中註定,對號入座。一頓,一行,一停,一收,動作一氣呵成,寫完只覺得身心舒暢。我癡迷了。碑刻的字跡浮現在腦海,雖不是墨跡,但一樣勁柔有力。我癡迷在墨香,更癡迷在書法,不變定律,熱愛。

墨,文房四寶之一,曾隨他人一齊感受墨的溫度。硯,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臺的中央,毫無生機可言。“磨吧!”習慣了這種墨香,下手卻不知從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硯,找尋臺中間位置,開始不變的勻速運動,開始不變的癡迷。一圈一圈打着軌跡,硯慢慢收斂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腳下生花,醞釀出飽和度極強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濺出也能是一圖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賤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膽大地評論些什麼。我癡迷在書法,甚癡迷在匠人精神,不變定律,傳承。

墨即成點,在紙上翻飛,不變的是墨香,是歷代書法,是等待人們傳承的文化。

箱中依舊存着幾瓶墨,撫去瓶身上的灰塵,嶄新。藉着燈光,撩起筆,書盡一言詞,燈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癡迷。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癡迷於墨的種種,癡迷於文化的各各。墨,癡迷了。

篇二: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癡迷,是熱愛的極致。

我們所癡迷的事物,可能是一種物品,可能是一項運動……它在我們生活中佔據着重要的地位,更是推動我們奮鬥向前的動力。

國小時,我便愛上了籃球這項運動。當時拿着籃球走向球場,號召着同學們打比賽時,誰會想到,這一打,就是終身的癡迷與熱愛。從此之後,放學的籃球場上多了一個男孩刻苦練球的身影。

可能讓我深深地陷入籃球生涯裏的,是一部經典的動漫——《灌籃高手》。當看到比賽裏,面對王牌的單防,流川楓單刀直入,一個拉桿扣籃,這個小男孩的籃球之花就完全的綻放了。我立刻跑到院子裏,模仿着他的投籃假動作。

之後,應該是在一七、一八年,我接觸到了NBA——全美職業籃球聯賽,一個所有籃球運動員,甚至說所有籃球愛好者都夢想站上去的舞臺,在這裏我見證了什麼叫“美如畫”、“三分雨”、“小皇帝”。這裏有男子氣概,有超級英雄,更有鐵血柔情,就是這份伴我成長的癡迷,教會了我團隊精神,教會了我什麼叫“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時光荏苒,少年抱着他心愛的籃球,一路向前。因爲籃球,所以熱愛。記得在一次三對三的對抗中,我們“鐵三角”受到了極大的挑戰,對方無論是身高、技術還是體能都要強於我們,但我們沒有放棄,我們的團結與默契遠勝於他們。雖然我們最後還是惜敗,但我們打出了精神、激情與氣勢。永不言敗就是這份癡迷給予我的回報。

有人說籃球是最忠誠的夥伴,它不會抱怨,你把它扔在地上,它還是會彈回來,無論多少次都是如此。青春仍在,我們還有大好的時光,去勇力拼搏吧!我要把這份癡迷,貫穿到我的生命之中,對學習和生活始終保留着這份激情與熱愛,就像我手中的這顆籃球一樣,初心不改,砥礪前行,成爲我人生賽場上的“MVP”。

“你終將成爲自己的超級英雄。”

篇三: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兒時走在路上,在相隔十米遠的地方,便聞到了的那陣陣獨特的烤紅薯的香味。

醇濃的絲絲香甜中夾雜着黑乎乎的炭火,令人垂涎三尺。於是就扯扯身旁外婆的衣角,眼中流露出渴望之色:“我想吃烤紅薯。”此時外婆多半會駁一句:“多不乾淨啊!回家我給你做土豆泥。”而若我餓到了一定程度,便會執着地找盡各種新奇的理由。外婆後來總說我扯過最多的鬼點子都在烤紅薯上。

如願以償地望着蓬頭垢面的大叔把烤好的紅薯裝進塑料袋遞給我。我那一雙尚小的手搖搖晃晃地捧着在手心裏散發着滾燙暖流的紅薯,小心翼翼地剝開外面包着的枯黃的、粘上了炭火於泥土的皮。誰能料到裏面會露出怎樣鮮豔的土黃色?誰又能料到那抹黃色中究竟蘊含了怎樣的香甜?剝開的肉,彷彿使發着光的,在我眼裏充滿了力量。

可在幾年前,路邊那些小吃漸漸消失,淡出了人們的視線。對此我只得在心中暗自神傷。誰都明白這是爲了我們好,可心中總是忍不住去想念小路旁傳來的紅薯香。

時間總是能沖淡一切,我對紅薯的思念似乎不再強烈。我不再爲食物如此激動。

一次放學後,我獨自一人揹着沉重的書包,感受着秋風所帶來的涼意。當時我的心情不大好,學習上也總是備受打擊,因而整個人也頹廢了不少。

遠處突然傳來了陣陣噴香,身邊的秋風也散去了不少涼意:竟是我熟悉的烤紅薯!我許久未如此激動了,步伐也在那風中輕盈,直朝着陣陣噴香尋去。

近了,又近了,佈滿了基層渾濁厚重炭灰的藍色油桶與靜靜躺在其上的紅薯與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了。終是買了去!剝開那簡陋的紫衣,內部的土黃令我愣了一下。平凡甚至是簡陋的外衣下,閃爍着獨屬於紅薯的光芒。

那紅薯肉啊,早就在口中化開、散開了,留下紅薯的香仍久久不散,於此刻,我忘了一切煩惱與憂傷。

紅薯飄香,心中的璀璨便仍在。那份癡迷,不論何時回憶,都永遠是嶄新的。

篇四: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我放下手中逐漸消磨的筆,用刀片將它削尖再削尖,不斷剝落的筆屑在空中飛揚着,蕩起我內心長久而愈加豐滿的癡迷。

小時候,我常常趴在畫室的窗臺上,隔着玻璃,靜靜欣賞陽光照射下斑斑駁駁的圖畫。那時,我的手指總會化作一支想象的畫筆,在窗上譜寫出線條的樂章。它們一點一點,在陽光中撩動,也撥弄着我心底的那份天真和喜愛。

我未曾想過,當我有一天走進這間畫室,當我觸及那短小的五顏六色的畫筆,我就像抓住了一份沉寂已久的希望。只記得那間不算寬敞的教室中,我輕輕鋪開一張白紙,聽着老師的聲音在耳邊迴盪,忘情地、拼命地畫着。我手中的筆不斷搖晃,在紙上勾勒出稚嫩的線條,雖然額頭浸出細細的汗珠,但我的眼神仍然死死地盯着畫紙,落下莊重的筆劃,漸漸地用筆將畫紙填滿。那段時光,我總是第一個到達畫室,又總是最後一個離開畫室。我舍不下那親切的畫筆,在不斷交替變化的燈光和陽光之中,那些五彩的畫陪伴了我童年最美好的時光。

“小樓一夜聽春雨,深巷明朝賣杏花。矮紙斜行閒作草,晴窗細乳戲分茶。”此時此刻,綿綿的細雨在窗外斜灑着自己的生命。我已經長大,小時候的彩筆也換作了簡單的鉛筆。畫室潔白的牆壁在燈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一片皎潔,我畫架上的那張白色的紙已經換成了米黃色,我手中的筆觸就在這一片柔色中輕描粗勾。我輕輕地握着筆在紙上排線,深淺不一的色塊漸漸在紙上盪漾開來。挺直的後背已經沁出一層薄汗,雙眼也已經因樣本上游離的燈光和色彩而變得迷濛,但我仍然走心地作畫。我的雙手不斷地輕輕抖動,搖擺的手腕漸漸成了一塊虛影,細微的沙沙聲也化作耳畔最動聽的節奏,眼前牆壁上掛着的畫也激勵着我,我渴望超越它們!那幅想象中的畫,在我每一筆的勾勒中都透出一份癡情,放下筆的剎那,內心的深情也結出了亮麗的果實。我凝視着它,撫摸着它,一如童年。時間在這裏靜止,我的整個世界在這小小的彩色空間裏被無限的放大……

時光荏苒,那些美好的過去在記憶裏停留,當我駐足回首,用溫暖的畫筆在心間畫出清晰的軌跡時,一筆一畫都深深地勾着我的依戀。那份經歷光陰洗禮的癡迷,是我心靈的安放之地,陪伴我成長,帶給我深深的慰藉,成爲我血液中的生命之光。

時光在變,我在變,但不變的是那份癡迷。

篇五: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從小到大,我最喜歡的學科並不是語文或是數學,亦不是英語或體育,而是那不計入成績,不怎麼被別人重視的音樂。

小時候,我特別喜歡聽一些歌曲,聽過一次就能記住它的整首歌的曲調和節拍,媽媽見我對音樂有一些天賦,便爲我報了鋼琴班和吉他班,開啓了我認識音樂的大門。

記得剛開始學鋼琴的第一天,我就可以記住每一個琴鍵的音調,可以用音調唱出整首《小星星》,不到一週便可以不間斷地彈下來,更是認識了D大調,G大調的起始鍵。

剛學吉他的第一天,因爲手指靈活,便可以彈出許多和絃的節奏,老師爲此大爲驚奇,一直堅信我在別的地方學過。在我的極力解釋下,老師開始注重我,一些困難的地方也總會找我給大家做示範。

可就在身邊的人都爲我的天賦鼓掌的時候,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新年的那一天,我在彈吉他的時候一根弦折了,深深地嵌入了我左手的十指裏,我便開始打上繃帶。但在那天晚上,我手裏拿着一根小煙花,準備點燃的時候,煙花突然炸開,並朝反方向也就是我手心的方向噴火,於是,我又燒傷了。

可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後來下樓梯的時候,又一腳踩空,害得我手上打滿了厚厚的石膏,但是我依舊堅持每天練習節奏,媽媽見我如此癡迷,便又將我送回了鋼琴班。但我右手的小指不再靈活,手的伸張幅度也小了許多,我也不再能流利地彈一首鋼琴曲了,這對我的打擊是致命的。

但我並沒有放棄,既然鋼琴彈不了,我還有吉他。於是,懷着對音樂的癡迷,我又重拾希望。我開始夜以繼日地練吉他,左手的血也凝成了繭。終於有一天,清晨的陽光迎來了一串優美的樂符,我吉他的技藝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媽媽每天聽到環繞着我的優美的旋律,臉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時光在變,人也在變,可是人生路上的風景卻沒有變,充滿希望,充滿花香,不變的還有那份癡迷,也就是我對音樂的那份癡迷!

篇六: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小時候,就常常聽爺爺說:“做學問,一定要堅持,要有一顆執着的心。”是啊,不管是研究數學難題還是讀書寫作,都應該堅持。

我有一位要好的朋友,他鑽研數學難題就非常執着。曾經有一次考試,我們都參加了,考完試後,他來找我對答案,我們只有一題有出入,他把他的解法講給我聽,我也把我的解法講給他聽。雖然這兩個解法看上去都沒有問題,但是我們還是爭論了起來。

試卷發下來了,那道題我做對了,他做錯了。他漲紅了臉,自言自語道;“這不可能啊!”課間,我們都在休息,而我看到他,在草稿紙上,一遍又一遍地在演算那道題目。我心想:他真是的,明知道自己做錯了,爲什麼還不甘心呢?課堂上好好聽老師講解不就行了嘛!

下午數學課上,老師評講試卷。當講到那道題時,他目不轉睛地盯着黑板眼中露出渴望的光芒,生怕錯過一絲細節。

那道題目講完了,和我的解法一樣,我想:這下他應該無話可說了吧。誰知,老師剛一講完,他就站起來反駁老師,他把他的方法仔仔細細地講了一遍,大家都在思考着沉默,數分鐘後,老師說:“同學們,這道題目老師沒有考慮周全,確實有兩種解法!”頓時,教室想起了雷鳴般的掌聲,這是對他的鼓勵,是對他的執着的肯定。他笑了,這是一種屬於勝利的笑容,是一種自豪。

他不僅愛鑽研數學題,還對閱讀有着巨大的興趣。

快到期末了,大家都在緊張複習,語文老師發給我們一張講義,上面有一部分是關於

《西遊記》的,許多同學把它當做救命稻草,而他卻淡淡地說:“講義只能起到輔助作用,想要真正考好還得深入閱讀《西遊記》呢!”他只瞄了幾眼講義,臉色就變了說:“這張講義有問題。”大家不以爲然地說:“別吹了,講義怎麼可能出錯呢?”大家都覺得可笑。他指着講義說:“講義上寫着,唐僧給孫悟空取名‘悟空’,豬八戒取名‘悟能’,沙僧取名‘悟淨’,這分明就是錯的。”說着他拿出《西遊記》找到那一章,給我們看,書上寫的是唐僧給孫悟空取名“行者”,給豬八戒取名“八戒”,給沙僧取名“和尚”。咦?難不成這講義真的出現問題?

這時,語文老師來了說:“同學們,講義上有一處錯誤,請大家把唐僧給孫悟空取名‘悟空’改爲‘行者’,把‘悟能’改爲‘八戒’,把‘悟淨’改爲‘和尚’。”原來講義真的出錯了,大家都以敬佩的目光望向他,他也得意地笑了。

他對學習的那份執着永不改變,他是我的學習榜樣,他的執着、勇敢值得我們去學習。

篇七: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記錄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書海你能體會到偉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對面的交流,讀書也是一種享受,在你勞累時,一本書能帶給你無盡的快樂。

我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接觸書了,上幼兒園前媽媽就開始教我讀詩。我聽着那些富有韻味的詩句,不由的念起來,這是我剛開始接觸書,後來我開始自己唸書,媽媽給我買了許多兒童書,上面有許多許多的故事,我讀着那些生動有趣的書,學會了越來越多做人的道理,爲我的成長提供了許多幫助,這使我對書產生了一種迷戀,讓我沉浸在書海中不能自拔,於是我一有時間就開始閱讀。

長大後我接觸了各種各樣的書,最主要的是課本,課本是有用的書,他們讓我獲得了更多的知識,讓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國小時期我最喜歡看的是冒險類小說,因爲那些熱血的情節,主人公的勇氣和智慧讓我癡迷。雖然有時我會感到害怕,但是這些書告訴了我遇到困難永不放棄的精神,從此我對書更加癡迷了。

後來受到星球大戰電影的影響,我迷戀上了科幻書,有些新鮮的名詞是我從未接觸到的,於是我如飢似渴的閱讀,想要在知識中提升自己,科幻書告訴我人類未來發展的方向,爲我塑造了一個未來世界,科幻書爲我的理想起到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瞭解到未來科技,以及現在科技的不足,這使我對書更加癡迷了。

書將是我一生最寶貴的財富,我對書的那份癡迷永不會改變。

篇八: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雲朵層出不窮的漫步於天際,或許是對那絢爛天穹的癡迷;溪水源源不斷在山間潺潺,或許是對廣袤大地的癡迷。癡迷,是深深的迷戀,是心中的一份堅守。

學習的極度疲憊下,帶上耳機,音樂傾灑於心房,或狂放,或內斂,或高昂,或平靜;從小到大,音樂就是我心中最絢麗的一道七彩虹橋,久久地佇立在我漸漸成熟的心靈,讓我爲之癡迷。

兒時,對音樂的癡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還是孩童,幼稚的臉頰,清澈的雙眸,哪裏知道曲調,只是讓音樂活躍於每一個細胞,在空氣中神經兮兮地划着雙槳,徜徉於自己想象的那條廣闊的河。聽姥姥說,兒時無論怎樣嚎啕大哭,每每聽到音樂,便立即破涕爲笑。或許,這便是最初對音樂的那份朦朧的癡迷!還未明晰罷了!

再大些,對音樂的癡迷是悅耳好聽的美感。延續着兒時的癡迷,我學起了聲樂,曾親身體驗過一個個單調乏味的音符合成爲一首動人心絃的歌,我癡迷於音調的悅耳,旋律的優美,因此走路時常常用邁出的一個步伐踩着節奏,拍手,旋轉,跳躍的身姿構成了國小時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對音樂的癡迷是那富於想象的意境。上了國中,沒有閒暇時間去暢遊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癡迷的音樂,帶我去領略變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滿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潤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榮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隨的繁星下,一羣羣蟲兒伴着冷風的吹拂,成雙結對地飛向他們所思念的美。嘆一隻再平凡不過的小草,卻擁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夥伴,享受着大地母親的擁抱;春風拂過,帶給它翠綠的衣裳,春陽照耀,給予它無限溫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閃過雨花石、小揹簍。我深深的沉浸在音樂中,感受着奔涌的音樂,帶着從小到大對音樂不變的癡迷,看着心中不斷明晰的彩虹橋,燦爛的笑了。

上九年級了,也曾違背過初心,改變過理想,對音樂的癡迷卻未曾改變過,過去是,現在是,將來更是,我願一直守護着心中那獨屬音樂的彩虹,無論怎樣的風吹雨打,都爲它讓出最廣闊的一方港灣。

放下匆匆筆,音樂再次縈繞於耳畔,我的嘴角揚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數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隨……”

篇九: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莫笑癡人語,更有癡似其人者。光陰如梭逝,更有不變是癡迷。

——題記

我坐在一塊兒大石上,捧着書,細茗詩芳。與山水對詩的日常,皆是我六七歲時的過往。

小小讀書郎,捧着詩書上學堂,數學課上,我將新抄的詩句壓在課文的扉頁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壓正”。每每被老師發現。我在與老師暗中較量的過程中,不變的是對詩詞的迷戀和嚮往。

城裏上學時,城市中一片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景象。在這高速旋轉、光怪陸離的世界裏,我偏愛那方故土——詩詞。我緊懷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寧靜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這沉浮不定的凡塵中,不變的是我在詩書中的徜徉。

一個個密密麻麻的小字兒,滿載着我無限大的快樂。閉了眼,翻開書,神遊的思緒也會於陰暗中投奔詩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於硯臺之上,凝成焦黑,又於水中揮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詩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歸宿,是我安居樂業的地方。在枯黃的書頁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詩意;在時光與激情的考驗中,我不變的,是對詩的癡迷。

我常在幻想:這天地之大,歲月之長,可是有多少人同我這般傾心於詩?蘇軾言:此心安處是吾鄉。我道:故鄉詩土話方長。

他日一別書苑後,提攜榜首醉詩鄉!

篇十:不變的是那份癡迷作文

古茶濃郁的氣息瀰漫在空氣裏,古木裝飾的小屋,一陣微風吹過,髮絲垂在臉上,女孩雙手輕拂着琴絃,優美的琴聲迴盪在小屋裏,靜謐而又美好。

那時,我六歲,有一次與媽媽一起去琴行,一間雕刻着古木裝飾的小屋,一陣沁人心脾的清香,一個身着漢服的女子,雙手輕柔地滑過琴絃,一段優美的樂曲似流水般滋潤了我的心田,音符叩擊着我的心扉,我被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進那間小屋。我走向一個刻着鳳凰的古箏,開了訂單,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陽光照在我臉上,我卻不覺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溫柔。

從那時開始,古箏記錄着我的歲月,承載着我所有的悲傷、幸福和喜悅,每一根琴絃都訴說着我的情感,編織出一個個故事,見證着我用努力與汗水創造出的業績,同時也成爲了我的生活態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緻。也是從那時起,我決定好好學古箏,豐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級時,我要準備過八級,面對陌生的曲目,內心焦慮而擔憂,手指的僵硬讓我驚慌失措。但我對古箏濃厚的興趣,沒有擊垮我,我鼓足勇氣,決定重新嘗試。有時我會練上兩、三個小時,練到手痠到擡不起來才罷休。讓我記憶尤爲深刻的是《戰颱風》,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氣勢磅礴,熱烈歡快,我的腦海裏時常浮現出這樣的畫面:工人們正在搬運磚頭,一陣猛烈的颱風吹過來,工人們逆風而上,保家衛國。指法伴隨着曲調在一個個夜晚的打磨中逐漸成熟。當我想放棄時,想起了當年選古箏時的執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約定,一次次的嘗試,在心裏默默地給自己加油。古箏讓我體會到在辛苦付出中收穫到的喜悅,讓我從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讓我領悟到成功貴在堅持的道理,讓我學習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難、勇敢超越自我的態度。

平日偶得閒情,我便會走向琴行,彈奏一曲,那琴聲讓人心情舒暢,笑逐顏開;白馬蘆花,物我皆忘。我也堅信,多年以後,到底還是因爲這古箏,讓我領悟人生的真諦,我會永遠保持那份純真,將古箏作爲我生命的一部分,熱愛古箏,癡迷於古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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