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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精選10篇)作文

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精選10篇)作文

篇一: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精選10篇)作文

人生有苦也有樂。然而,何爲最苦,何爲最樂?梁啓超先生認爲最樂不過是盡了自己的責任,反之沒有盡責則是最苦。而我,或許與廣大的學生一樣,都認爲最樂的是當自己有目標時,若沒有目標,過的每一天都是最苦。

有目標時是最樂的。因爲自己心中有目標,那麼我就會去奮鬥,然後再通過自己的汗水換取勞動成果或是一個小小的成功。雖然奮鬥時的汗水很苦,但收穫的那一刻卻像蜜一樣甜。而這一切的源頭就是心中的目標。自己有目標好比會自動產生能量的發動機,無時不刻地在我心中運轉着,從而一步步走進夢想中的那個終點。它無需藉助任何外力,同時也是最奏效的。

舉個特別簡單的例子:在學期開始時,我會給自己定上許許多多的目標。最遠大的也不過是在期中、期末等大考中取得好成績,而細小的可以是每天寫多少題,每週讀完一本課外書……而目標也不僅是關於學習,亦可爲其他生活或運動方面。如多交幾個新朋友,每天堅持作文、堅持跑步……總之,目標給了我無窮的動力,有目標豈不爲最樂?

雖說有目標很快樂,但目標千萬不要訂的不切實際。若一個小孩兒整天幻想着去打小怪獸,給自己訂一些不切實際的目標,這怎麼會快樂?空洞的目標和沒有目標本質都是一樣的,看似十分快樂,實則根本不存在。如果一個人幻想着不切實際,而忽略了眼前,或是沒有目標和希望,那麼前方的路則是灰暗的,沒有燈塔的船最終都會迷失,得到最苦的結果。

無論是苦還是樂都由自己來決定,我們或許會在有時迷失,但只要有正確的目標即會有“樂”的體驗,反之就是“苦”。生活是苦樂交織的,沒有最苦哪有最樂呢?

篇二: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人生最樂的事情是什麼呢?在我看來,就是在完成自己該完成的事情的基礎上,做自己愛乾的事情,如下棋,看書等。

但是前提是要先做完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就像南朝宋史學家范曄所說的那樣“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如果連自己該做的事情都搞不完,也就沒有什麼愛好可言了。如果連自己的事情都沒有幹完的話,這時你做自己愛乾的事情,你就會感到一種壓力,這讓你這時的心情就不是很愉悅了,而是很煩躁,要麼就是不想再幹做自己愛乾的事情了,要不就是不想幹自己該乾的事情了。這樣,就不能享受愛好所帶來的樂趣了。同樣,若是完成自己該乾的事情後一天就結束了,那就會顯得太枯燥乏味了。所以,我覺得人生最樂的事情就是在完成自己該完成的事情的基礎上,做自己愛乾的事情,這樣雖然累了一天,也可以適當地放鬆一下。

不過,如果把愛好看得太重也不好。除非你想把它當成你的職業,不然就要把自己該完成的事情放在首位,一切都要把該做的放在前面,尤其是像我們這樣的人,應該以學習爲主,不可以讓其它的業餘興趣愛好喧賓奪主。

所謂事情都有兩面性,有最樂,自然也有最苦。在我看來就是做完該完成的事情的時候很累,但卻沒有什麼事情讓我們放鬆,只能學習,這纔是人生最苦的事情。比如,如果你好不容易考了一個滿分,本想慶祝一下,但是你又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做,於是你只能繼續學習。那這樣就會容易打擊到你的動力,愛因斯坦說過“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如果沒有了動力,人生就會變得很無趣,這樣的話人生也就失去了意義。

篇三: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人生中其實每一刻,我們都在爲大大小小的目標努力着。所以,人生中的最苦與最樂,也必定從這每一次努力中來。

努力有兩種結果,一種是成功,而一種是失敗。而失敗又分爲兩種,一種是漸漸敗落,早早就知道自己不行;一種是毀於一旦,千百般努力後再最後關頭因爲一個人小小的細節而徹底失敗。

在我看來,人生中最苦的事情莫過於毀於一旦。《後漢書·竇融傳》中說過“百年累之,一朝毀之。”舉例來說,考試時辛苦做完的數學卷子,卻發現答題卡徹底塗串了;或者是臺上拉小提琴,之前一切順利卻不小心在收尾時拉跑音了。這種全部努力在一個小小的錯誤中付之東流感受,爲什麼如此之苦?因爲這是期待的最大落差。我們所感受到的痛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對事情原有的預期。而當我們爲一件事傾注了全部的心血,眼看就要完工時,我們對其的預期累積到了最高點。這時候因爲一個芝麻大點的失誤,卻意外導致了失敗,我們就像從珠穆拉瑪峯的頂尖跌入了最深處的河谷,內心的巨大反差造成了我們的極大失望。如果說當時的失望只是一時情緒的話,那從這件事所引發的後遺症也不容小覷,那就是不甘。這種後遺的不甘與原有的失望疊加在一起,就不是一時能夠消化的了的了。這種”百年累之,一朝毀之“的期望落差,乃是人生中最苦之事。

而最樂呢?以這種邏輯來思考,就應當是“百年累之,最終成功”了。比方說,經歷千辛萬苦,終於攀到山頂;或者是改了八百遍的好學深思,終於通過了。同樣的問題,爲什麼?因爲很高的期望得到了滿足。當然,這種快樂是建立在我們付出了足夠多的基礎上的,因爲如果我們付出的不夠多,那麼這種期望也不會如此之高。也許你會問,那如果我定了一些很高檔的快遞,拆貨前期望不也很高嗎?其實不然,因爲如果你付出的努力不夠多,你潛意識裏的期望值也不會那麼高,發沒發現,在網上買東西最快樂的一瞬間往往是打開快遞的那一刻,之後這種快樂就消失不見了。而通過自己艱苦付出而得到的成功,是一種長久的快樂。就像如果我現在回憶起兩年前攀到山頂的感受,還是會覺得很快樂。因此,這種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把期望值送到最高,然後期望被實現的體驗,乃是人生中最樂之事。

人在每一刻都在努力着,所以在每一刻都有期望,因此我們時常會經歷苦與樂,這也就造成了人類的情緒波動。若論”最“,想必此類的事件中,總會出幾個達到”最”級別的。我們也要學會與它們相處。

篇四: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這人間總是有最苦和最樂之分的,但是對於不同的人來講,每個人對於他們自己而言,也有不同的最苦和不同的醉了。對我而言,我覺得最苦便是親人離世罷了,我覺得我可以去忍受那些心靈上的譴責,但是親人的離去如果再也見不到她的話,心中可能是一種遺憾,念想也是一種好的體現,比如那個人沒死,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你可能再也不會見他一面,這使當時你並不會感覺恐慌,但是你得知他永遠都會見到他的時候,心裏會不由自主的十分的悲傷,這便是一個極好的例子,所以我最害怕我的親人離世。

對於我而言,最樂恐怕就是在努力之後完成了自己的目標,獲得了一份小小的成功。因爲人當中我覺得對於責任盡了,這也是目標完成這個最樂的一種體現,一種翻版,我覺得他們更像一種包含的關係,比如說你努力了,在學習方面上,以後工作方面上,你不管怎麼樣,努力後加班後,最後被提職,或者是成績變高,都是一種完成了目標的體現,這時人也會不由自主的開心了起來。也好,比你熬夜趕作業補筆記,雖然你睡得很少,但是你補完了,心中卻會有溢涌出來,不由自得的歡喜。

這對我來說便是最苦和最樂,當然我也常常問自己,這真的是我最苦和最樂嗎?在我這幾天睡覺前,有時間反覆的冥想下,我確認了這個答案。

篇五: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對於梁啓超來說,最苦與最樂當是揹負着未來的責任與責任的解除;對於我來說,最苦與最樂莫過於精神與言論的限制與自由。

只要有足夠的營養,一個人可以在家呆上幾個月不出去都不成問題;只要不貪婪,自身的財物纔會顯得富餘而不是有限。可是一旦你的思想受到了限制,這代表你已經被一種特定的思想所束縛,而不是出於自己的想法與眼光,缺少了來自自己的見解。這就像老師只講了某一類題的一種方法,中途不會講解其他思路,然後再讓學生們進行反覆訓練。久而久之,學生們的腦海中便只有這一種解題思路,絲毫沒有自己的想法。這時再讓他們接觸其他方法時,便會感到格外的反感與惶恐或是難以接受,因爲他們只接收到了一種方法,沒有了對比,也就被有必要去思考,自己的見解便自然而然地消失了。由此可見,思想的束縛限制了我們的視野,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更限制了我們的接收能力與思考能力。

言論的自由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即使有了思想的自由,沒有言論的自由,自己的想法就不能傳達給他人。這就像你迫不及待地想和你的同學分享今天遇到的趣事,卻發現網絡延遲十分嚴重,只能將這份心情埋在心裏一般難受。言論的束縛,在某種意義上與思想的束縛類似,但是又十分不同,因爲交談正是一種得到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而思想的自由大多是建立在獲取多方面信息的基礎之上。沒有言論的自由,就不能把自己有疑惑的事情與別人探討,不能把自己的觀點跟別人講解,也就不能發現一些思想中的漏洞,討論出事實,甚至是真理。

沒有精神與言論的自由,就像相當於失去了一個人的靈魂,沒有了思想,沒有了與外界的交流,纔是真正的行屍走肉。相反,有了精神與言論的自由,纔可以真正算得上一個人。這就是我所認識的最苦與最樂。

篇六: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我個人認爲,人一生中最苦的事無非就是失敗。

失敗,也就是沒有達到目標。失敗後,是失落的,絕望的。尤其是經歷過大挫折,那種情緒往往是久久不能釋懷的。有時候,爲了目標不懈地努力,最後仍是失敗。這時可能有人會說:“你已經很努力了。”但是失敗就是失敗,不論是與目標近在咫尺,都叫做失敗。爲了目標而努力可能並不會達到目標,但是會一步步接近目標。好比說元培項目的活動。有的小組定下了一個目標,每日不停的去爲了接近這個目標而努力,但最後還是沒能達成目標,與獎失之交臂。這是苦不堪言的。至於不去努力達到目標的,註定就會失敗。

反過來說,勝利就是人生中最樂的事情。比如說打球,我與隊友團結一心,過五關斬六將,最終登上了領獎臺,這種驕傲自豪,愉悅快樂的感覺都是不可名狀的。勝利過後,好像連走路都是輕飄飄的。

有的人可能不看重勝負,但在我看來,活着就是爲了比拼和爲比拼而努力的。比拼過後,失敗,吸取經驗,再比拼,再勝利,這難道不是天底下最有趣的事情嗎?

篇七: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我認爲,人生中最苦、最難受的事情,是有人爲自己難過。

有人爲自己難過,不管是誰的責任,你也同樣會感受到自責與難受。但凡是有點良知的人,看到別人爲自己難受,都會感到無地自容。因爲,他負面情緒的來源不是別人,正是你自己。而且你們之間的關係越是親密,這份自責就會讓你越不好受。越是親密,越是對你重要的人,你讓他不好受的時候,你也會比他成熟更大的打擊,你愚昧無知的行爲讓他人爲你難過,這想想都不是滋味。

與之相反,當你讓別人感到自豪,感到快樂的時候,那種優越感,簡直無法形容。你不僅自己快樂,別人也能跟着你分一杯羹感到快樂,你會感覺到自己是被別人重視的。這樣一來,自己的信心就會倍增。比如說,你考試考好了,父母得知後笑得像一朵花,你當然會覺得自己是父母的驕傲,感到快樂。再比如說,你打遊戲打的好,隊友誇你,你同樣會覺得自己給隊友帶去了快樂,然後你就會自然而然的也開心起來。而這,無非是出於你與生俱來的責任感。

如果,你有意讓別人感到傷心,那你將會感到無比自責,也有可能造成無可挽回的後果,要真是那樣,你將會後悔一輩子吧。

篇八: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長到十三歲,時常經歷着苦與樂,但從未特別想過過何爲最苦,何爲最樂。畢竟人生閱歷有限,認真思索了很久,覺得人生中最苦的便是幹自己不喜歡的事。

這樣說或許有些直白,好聽一點就是做違背自己意願的事。這也許跟我正處於青春期有關,但冷靜一想,還是覺得這是最苦的。因爲這意味着我們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那我們也許不能成爲自己想要的樣子。

小時候,若沒有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我就會哇哇大哭,若干了自己不喜歡的事也是同樣,不過這對於小孩兒而言是一種無理取鬧,的確,因爲他們知道的太少,但凡違背一點自己想法便會大哭大鬧,算是一種利己主義。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們是用哭泣來發泄自己心中的苦悶、不高興,這沒有達到他們想要的結果。若放置於整個人生,我認爲這就會分爲兩種情況,第一,自己非常想幹,但由於客觀因素不允許而自己放棄主見,這樣做的人未必會感覺苦,我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是一個顧全大局的做法。第二,因他人而違背自己意願,這一定是很苦的,經常會聽有人評價另一個人的選擇,或橫加干涉,我覺得一個人的想法只要沒有觸碰法律、道德底線,不是虛無縹緲的空談,是合理的就應該被支持。所以我覺得人生最苦便是如此了。

但我卻並不認爲能按照自己想法做事是最樂的,爲什麼這樣說呢?因爲只要是人,就會有慾望,會有惰性,也會有一時糊塗,如果放縱慾望、惰性和糊塗去做事,只會害人害己而不會感到快樂。我覺得人生中最樂是有自己的追求、目標,對未來充滿希望,做正確的事,並且相信我們能夠做到,這樣我們便能不畏困難,不懈努力,永葆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體味生活的美好,超越自己。

“有志者事竟成”。聽到過太多有關心懷夢想而經過努力奮鬥而實現的故事,過程中雖苦樂交織,但最終還是樂的。不過即使沒有達到,我相信這樣的人生經歷也一定是寶貴的,把這種生活態度堅持下去,這也是一種快樂。

苦與樂永遠都是一對,苦中夾雜着樂,樂中也自然包含着苦,能正確面對苦與樂也是一種能力吧!

篇九: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最苦是什麼?最樂又是什麼?梁啓超先生認爲揹負着未來的責任是最苦的,責任完了是最樂的。它告訴我們,快樂是從苦中尋找的。我也如此。我的苦與樂就是“堅持”。

堅持是苦的。剛接觸鋼琴時,我恨不得每天二十四小時“粘”在鋼琴上,儘管自己不識譜,彈得亂七八糟。但在過了幾個月之後,彈鋼琴對我簡直是一種“折磨”,到時間就準時收琴,多一點都不想再彈。而且每天都要不斷的練習基本功,既單調又乏味,彈錯音還要重複練習一小節幾十遍。還記得小時候要練習八度,但是我的手不夠長,老師就讓我努力去夠。每次練完,手都被撐得紅紅的,特別痛。我還爲此撒過一些荒唐的謊來藉此不去練琴,可是每次都被我爸訓斥一遍,又乖乖的去練琴了。我認爲沒有比這更苦的事情了。

堅持又是樂的。當我把我自編的曲子發給老師,併發布到了網上。熟悉的人和陌生人都爲我歡呼。其中,和我一起開始練琴但現在已經放棄的同學也感嘆:“要是我也堅持下來就好了,真佩服你的毅力,還能繼續彈下去。”我突然覺得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有人問過我:“你這麼些年來的努力,就爲了得到大家的讚賞,你好虧啊。”我回答他:“我所做的努力並不是爲了得到誇獎,我只是想把這件事做得更好,因爲我,喜歡彈鋼琴!”

荀況曾說過:“鍥而不捨,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只要堅持不懈的努力,即使再難的事情也可以做到!

篇十:最苦與最樂中心論點與分論點

人生最苦的事,是死嗎?不是。是不知道哪天死嗎?也不是。由此可見,所謂苦與樂,都建立在活着的基礎上,我認爲人生的最苦的事,莫苦於沒有做到力所能及的事。

終其一生,平凡一定帶來平安嗎?不,那是因爲有人爲你的平凡買單。但是不平凡,一定平安嗎?不,是因爲沒有人爲你的平安買單。所以由此可見,平安是一個無止境的心理道德約束,同理,力所能及所有事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在可能的基礎上但是沒有做到,這纔是最苦的事。

見到一個老人沒有扶,你爲了逃避內心發自善良的譴責,說:“我不想給自己惹麻煩。”但是內心真的能接受嗎?不能。見到一個人被收銀員少找了幾塊錢,你告訴自己:“區區幾塊錢,不值一提。”但是你是不是也覺得過意不去呢?爲什麼?很簡單,因爲你覺得對不住他!那麼一定會有人說:“他偷過我或者別人的錢,或者做過其他的壞事。我憑什麼要幫助他?”非常簡單,第一,爲什麼你肯定他沒有做過好事?第二,警察把犯人打傷,醫生要不要救?當然要救,因爲在醫生眼裏,沒有好人壞人,沒有男人女人,沒有佛教徒或基督教徒,沒有歧視,只要他的我的患者,我就有責任有義務救治他。舉一個實際的例子,我在一小畢業之前,有一個特別好的老師,他陪伴了我們六年,即將退休,我們考完試,參加完畢業典禮,然後兩個班的額同學一擁而上,把老師堵在走廊上,請問,這位老師是不是值得尊敬?是。但是她走出校園又有誰會認識她?沒有,她相貌凡凡,卻是多少學生最尊敬的老師!如果這時候她摔倒了,我們卻沒有扶她,原因居然是:“她活不了幾年了,不值得!”不值得!?設想一下,你的導師,沒有被救,是多麼傷心,所以請不要再讓更多人傷心!

同理,非常簡單,最樂的事,自然我做了力所能及的事,就是人生第一件樂事。這件事的意義越重大,你要付出的時間精力就越多,但是這些事情,是能用金錢衡量嗎?不能,因爲內心的喜悅或愧疚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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