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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一)1200字作文

隨筆(一)1200字作文

曾經我們要好的如連體嬰,現在我們相遇時卻只如陌生人般擦肩而過。

隨筆(一)1200字

——題記

幼兒園的時候,我說,我要快快長大。

因爲,國小可以自己回家。

一年級的時候,我說,我要快快長大。

因爲,三年級可以帶上紅領巾。

三年級的時候,我說,我要快快長大。

因爲,五年級就可以畢業了。

六年級的時候,我說,我要快快長大。

因爲,七年級就可以參加共青團。

八年級,也就是現在,我已經可以自己回家,戴上了紅領巾,已經畢業,參加了共青團。可是,儘管如此,我還要快快長大。

因爲,到了高中,我就可以住宿舍。

其實,仔細想想,卻也有些懷念媽媽來學校接我溫馨的背影,有些懷念那小芽般的綠領巾,有些懷念國小生活中稚嫩的容顏,有些懷念以前胸前飄蕩的紅領巾,或許到了以後,我還會懷念起家的感覺。可是,我依舊想快快長大,對於那些可泣可樂的回憶,就讓它往事都隨風吧。

人真是一種奇怪的生物,爲什麼一定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呢?

因爲,那些逝去的再也回不來了呀。

翻開覆蓋着灰塵的同學錄,裏面一個個陌生而熟悉的名字,不禁多了幾番感慨,那些昔日最要好的夥伴,只變成了泛黃的紙上的漫漫回憶。

這時才發現,我曾經想忘記的,不想忘記的,應該忘記的,不該忘記的,都隨着歲月的風聲在腦中淡化。

儘管,我是如此的在意。

記得爲了記住國小全班同學,臨畢業的前一天,班裏有個同學打印了班上所有人的名字,QQ,地址,手機和將來要去的學校等等。他板着莊嚴的神色把只發給每一個人,並讓我們發誓,在九年級畢業的時候,一定要在一起聚一次會。記得當時班裏有很多人根本不屑,畢竟未來的事誰也說不準。

事實也的確如此,喜新厭舊是所有人的天性,班級的羣不過熱鬧了幾個月,就從此消沉了下去,還有很多人以各種理由直接退了羣,最後羣裏只剩寥寥的幾個人,其中就有我和他。我是早已遺忘了那羣的存在,而他——

一天在圖書館,我正好遇見了他,他身邊還有一羣我面生的人,大概就是他的國中同學,找理由推脫後,我和他到了樓下的甜品店談了起來。

許多年沒有見,他的面孔有些生疏,他不說話,我也不說,場面十分尷尬。

“最近怎麼樣?”

“挺好的,你呢?”

“我也是。”

就這樣,待一杯咖啡喝完後,我們朝着不同方向走去。我繼續看書,他則是和他的同學離開。

看着他們遠去的背影,我感覺彷彿置身於一片冰冷之中,呼嘯的寒風在身邊咆哮着。

回到家中,登上QQ,“XXX已解散”的消息發來,看向一排灰色的頭像,深深的嘆了口氣。

最終,依舊是曲終人散。

這倒也印證了一句話:相愛的人,沉靜是淑女,活潑是可愛;可一旦不愛,沉靜是木訥,活潑是瘋癲。變得不是人,是心。(打個比方==)

我並不是不知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只是,我不明白,爲什麼要分的如此徹底,不留一點痕跡。

不禁讓我想起一句詩;“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人心心易變”

我所期望的,不過是希望彼此能記住:初見時,我們的微笑。

八年級: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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