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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件事我就什麼作文

想起那件事我就什麼作文

篇一:想起這件事我就自豪作文

想起那件事我就什麼作文

在我的記憶中,有一件事最令我自豪,每當想起這件事我就想笑。

那是一次體育課上發生的事,教體育的胡老師從器材室裏拿出一個足球來,頓時,同學們亂成了一鍋粥,都在爲踢足球這件事感到興奮呢!當然,我也不例外,心想:這次,我一定要“一鳴驚人”!

比賽前,我們男女同學分成了兩隊,女生們個個摩拳擦掌,胸有成竹。用一種挑釁的目光望着男生們。當然,我們也不甘示弱,時刻準備着“男女對決”。

比賽開始,只見一位女生對準球猛地一踢,球飛躍在空中,劃出一道優美的弧線,我們隊的大將劉棟文率先出場,開始奪球。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我們男女兩隊打成了平手,要想勝利,關鍵就看下個回合了,經過了這幾個回合,我已經滿頭大汗,雙腿無力,隊友們也都氣喘吁吁,體力不足了。

突然,女生隊的周芮希看準球門,向後退了幾步,又朝着足球踢去,好似用盡了全身力氣,足球飛的高度好像有兩層樓高,最後,朝着球門飛去,站在球門前的守門員驚得不知所措。我和隊友們奮力跑回球門,但根本追不上,有些男同學小聲嘀咕道:“完了!完了!”他們的臉上出現了失望的表情。這時,我不知怎麼的,激發了全身的力量,如同一隻獵豹在奔跑。終於,我趕上了,跑到球門,用頭頂住了足球進門,雖然十分疼痛,但絲毫沒有影響到我,此時,我的心情有說不出的自豪、興奮。

周圍的男生們紛紛到達球門,他們把我高高擡起,我的心裏美滋滋的,比吃了蜜還要甜。

比賽結束了,我們雖然打成了平局,但仍十分快樂。

這真是一場令人難忘的足球賽,想起這件事我就自豪無比,我永遠都不會忘記的。

篇二:想起這件事我就煩惱作文

煩惱,這是一個令人不愉快的詞,可它總是纏繞在我身邊。從懂事開始,我就有許多煩惱:長得太胖要控制飲食,要多運動;每天早晨起不來牀被媽媽訓斥!聽,媽媽又在沒完沒了地嘮叨……但是,最令我煩惱的就是這雙大腳!

還記得,那是去年的一個春天,表姐來我家玩。媽媽見她的鞋子有些舊了,就打算給她買一雙新鞋。我見狀立刻求媽媽也給我買一雙,在我的再三央求下,媽媽終於答應了,我開心地跳了起來:“終於可以買鞋了!”

剛跨進兒童鞋店的大門,各式各樣鞋子就出現在我的眼前。看看這雙喜歡,看看那雙,也喜歡。我歡呼着,心裏比吃了蜜還甜呢!

“給表姐先買!”我大方地說對媽媽說。這下正合表姐的心意,她迫不及待的拿起一雙紅色的牛皮皮鞋,來不及坐下就往腳上一套,正合適!表姐臉上綻開了笑容。“再試試那雙?”媽媽建議,“要不,這雙?”表姐像花蝴蝶一樣在鞋櫃中間穿梭,一連試了好幾雙,穿上這雙合腳,穿上那雙也合腳。她一下買了兩雙,心滿意足的提着戰利品等我挑鞋。我看她挑完了,我也趕緊尋找我的目標。

我的眼睛急切地四處尋找,忽然,一雙白色的軟牛皮皮鞋進入了我的視野。對,就是它了!我也等不及得到媽媽的肯定,直接奔向櫃檯,急忙問:“阿姨,這雙鞋有39碼的嗎?”

說完,我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了。阿姨看看我的腳,搖搖頭,歉意地說:“我這兒只賣童鞋,沒那麼大碼!”我的心頓時沉入谷底,冷冷的,酸酸的……再看看錶姐——左手一雙鞋,右手一雙鞋,還不時向我眨眨眼。我狠狠地跺了一下——哎,這雙大腳!我差點哭了出來,恨不得把自己的這雙大腳給削小一點兒!

媽媽彷彿看透了我的心思,爲了安慰我,就把我帶到了成人店,我轉悲爲喜:“這下總該有我穿的了吧?”可是成人店清一色的高跟鞋,好不容易找到一雙合適的,顏色難看不說,穿着還很彆扭,而且還把我穿老了十歲,即使這樣,我也只好接受了,誰叫我有一雙大腳呢!

這就是至今想起來都會讓我煩惱的事。腳大真不好,不能穿漂亮的鞋子,更失去了選擇漂亮鞋子的權利!

篇三:想起這件事,我就委屈作文

在小時候,爸媽給我添了一個小弟弟,當時的我,簡直興奮不已,一連幾天都合不上眼,早上起牀,第一時間就去吵着媽媽要抱抱弟弟,時間久了,突然一天,發生了這件事,我才認爲有個弟弟並不好。

那是星期天,爸爸出門去上班,媽媽出去買東西了,只留下我和弟弟在家,我想這下子,我可以好好地“獨處”了。爸爸媽媽出門叮囑了我:“不要將弟弟當成玩具;不要讓弟弟亂跑,容易受傷;不要讓弟弟碰電器……”停,停‘’我打斷了媽媽的話,如果我不打斷媽媽的話,她會一直說下去,“媽媽,我會照顧好弟弟的,你們就安心地出門吧。”我懷着激動的心情與爸爸媽媽告別。

我高興地對弟弟說:“弟弟今天我們就好好相處吧!”雖然弟弟聽不懂,但我執意要說下去。我讓弟弟坐在沙發上,爲他打開電視,又拿來了零食。我好像在款待以爲客人,弟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

過了一會,弟弟爬下沙發,方向是要去二樓,我便跟了去。別看弟弟小巧玲瓏,但幹勁十足,他居然一口氣爬上了二樓。我被他那頑強的毅力震驚住了。他又朝爸爸的書房爬去,我見了連忙趕去。爸爸的書房裏有許多貴重的文件和古老的花瓶,如果被弟弟拿去玩,那後果簡直無法想象。

可是,我還是沒能搶救住場面。爸爸的重要寶貝“花瓶”被弟弟一個後仰翻給弄碎了!哎!這可怎麼辦?我認爲還是乖乖認錯吧!可弟弟還在很高興的玩。

爸爸回來了,看見自己的“寶貝”沒有了,便大吼道:“我的花瓶呢?誰看見我的花瓶了?”“樂樂,你過來,是不是你摔破了?”“沒有,不是我,是弟弟”“還嘴硬,不承認錯誤,弟弟那麼小,他怎麼會爬上二樓?”我無言以對,只好聽爸爸發泄完。

我回到房間裏,大哭了一頓。心裏想:爲什麼爸爸不理解我?不相信是弟弟打碎的花瓶呢?我想不通。

篇四:想起這件事我就自豪作文

雖然我已經十歲了,但是讓我自豪的事卻很少。打開我的記憶相冊,許多往事都像一張張泛黃的照片,都已經模糊不清,只有一件令我自豪的事情一直在我的腦海中盤旋,每當爬山的時候,我都會想到這件事。

那一天,我們開着車來到靈巖山腳下,走上山路臺階。一開始,我覺得很輕鬆,飛快地往上跑,不知不覺就跑到了半山腰。我扭頭看了一下身後,忽然發現媽媽已經在後面氣喘吁吁、滿頭大汗。我哈哈大笑。這時我感覺腿很沉重,不由自主地抖了起來。媽媽說到:“我不爬了,你自己爬吧!”我雖然也精疲力盡,但我知道做一件事不能半途而廢,要持之以恆。“媽媽,我們不能半途而廢啊!再堅持一下。”我鼓勵媽媽道。

我們繼續抖着腿,一步一步艱難地向前走,這時我就感覺腳一騰空,人一往後仰,一下子摔了一個屁股坑,我覺得屁股的骨頭磕了一下,像針扎一樣痛。但我忍住疼痛,雙手撐地,慢慢地爬了起來,繼續向前行進。媽媽看見了,和我一起肩並肩向前走。

我們滿頭大汗地爬到了山頂,望着那如詩如畫地美景,我真自豪。我們征服了這座高山,看着山腳下火柴盒一樣的房屋,螞蟻一樣的人羣,我心裏暗暗地想,原來只要堅持向前,就可以看見自己從未見過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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