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大全作文網 >

原創專區 >古文典籍 >

諫諍章第十五作文

諫諍章第十五作文

【原文】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天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爲孝乎。

諫諍章第十五

【譯文】
曾子說∶“像慈愛、恭敬、安親、揚名這些孝道,已經聽過了天子的教誨,我想再冒昧地問一下,做兒子的一味遵從父親的命令,就可稱得上是孝順了嗎?”孔子說∶“這是甚麼話呢?這是甚麼話呢?從前,天子身邊有7個直言相諫的諍臣,因此,縱使天子是個無道昏君,他也不會失去其天下;諸侯有直言諫爭的諍臣5人,即便自己是個無道君主,也不會失去他的諸侯國地盤;卿大夫也有3位直言勸諫的臣屬,所以即使他是個無道之臣,也不會失去自己的家園。普通的讀書人有直言勸爭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聲就不會喪失;爲父親的有敢於直言力爭的兒子,就能使父親不會陷身於不義之中。因此在遇到不義之事時,如系父親所爲,做兒子的不可以不勸爭力阻;如系君王所爲,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諫爭。所以對於不義之事,一定要諫爭勸阻。如果只是遵從父親的命令,又怎麼稱得上是孝順呢?”

【讀解】
這一章書,是講明爲臣子的,不可不諫諍君親。君親有了過失,爲臣子的,就應當立行諫諍,以免陷君親於不義。孔子因曾子之問,特別發揮諫諍之重要性。列爲十五章。

曾子因孔子講過的各種孝道,就是沒有講到父親有過,應該怎樣辦?所以問說:“從前講的那些慈愛恭敬安親揚名的教訓。我都聽懂了。還有一樁事,我是不大明白的,因此大膽的問:爲人子的做到不違背父親的命令,一切聽從父親的命令,是不是可以算爲孝子呢?”孔子聽了曾子的這一問題,就驚歎的說道:這是甚麼話呢?這是甚麼話呢?

孔子給曾子詳加解釋說,父親的命令,不但不能隨便聽從,而且還要斟酌其命令,是否可行。例如上古的時候,天子爲一國的元首,一日二日萬幾之事,元首如有善行,則億兆人民蒙福。元首如有過失,則全民受禍。假若有七位敢於直言諫諍的部屬。那天子雖然偶有差錯,跡近無道,因有七位賢臣諫諍,時進忠言,勇於匡救,就不會失掉天下。諸侯若有五位諫諍的部屬。改正錯誤。格其非心,雖無道,也不會失掉他的國。大夫是有家者,如果有三個諫諍的部屬,那他雖然間有差誤,這三位部屬,早晚箴規,陳說可否,也不會失掉他的家。爲士的,雖是最小的官員,無部下可言。假若有諫諍的幾位朋友,對他忠告善導,規過勸善,那他的行爲,自能免於錯誤,而美好的名譽,就集中在他的身上了。爲父親的,若果有明禮達義的兒女,常常諫諍他。救正他,那他不會做錯事的,自然也就不陷於不義了。

無論君臣與父子,都是休慼相關的。所以遇見了不應當做的事,爲子女的,不可不向父親婉言諫諍。爲部屬的,不可不向長官直言諫諍。爲臣子的,應當陳明是非利害,明切勸告。父親不從,爲子女的,應當婉言幾諫,即如觸怒被打,亦不怨恨。君如不從,爲部屬的,還當極諫,即如觸怒受處,在所不惜,所以臣子遇見君父不應當作的事情,必須立即諫諍。彼若爲人子的,不管父親的命令是否合宜,一味聽從,那就陷親於不義,怎麼還能算他是個孝子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dqzww.com/yuanchuang/guwendianji/ln4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