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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九則:苟且不能振 庸俗不能醫作文

2022-06-04 古文典籍

【原文】

人犯一苟字,便不能振;人犯一俗字,便不可醫。

【譯文】

人只要有了隨便的毛病,這個人便無法振作了。一個人的心性只要流於俗氣,就是用藥也救不了了。

【註釋】

苟:隨便。

【評語】

苟縣城是一種怠惰的心,這和生命到了一種境界,對某些無意義的事情不去計較是不一樣的。它是一種生命的浪費,而不計較無意義的事則是生命的精進,是不可同日而語的。苟且又是一種生命的低能,因爲他活在生命的最差的糟粕之中,而不知改進。在苟且當中,我們可以斷定一個人生命境界的低落與生命價值的喪失。所謂俗,指一個人精神的境界不高,甚至無精神生活可言。人活在世上,除了物質的生活,還有精神的生活,然而許多人卻只活了一半。只活一半的人,其精神生活是空洞的,這不是別人,或是用醫藥可以治的,必須由他自己的內心去覺醒,去發出要求。物質生活是人類與動物所共有的,惟有精神生活是動物缺乏的,然而許多人卻只知追求物質生活而捨棄精神生活,活得像動物而不像人。

標籤:第一二九 苟且 庸俗 人生不是隻有苟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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