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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精選9篇】作文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精選9篇】作文

篇一: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精選9篇】作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爲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檯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範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後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並向客人說明原因並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後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後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並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櫃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乾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着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並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後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菸、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菸防火。未熄滅的菸頭、菸灰、火柴棒掉在菸缸外,在撒收檯布時必須拿到後臺,將贓物抖淨,以免因捲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菸缸裏的菸灰用水浸溼後,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竈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並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要經過安全主管同意並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着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竈,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並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後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釐米。燈距:貨物距燈50釐米。牆距:貨垛距牆50釐米至80釐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釐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釐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於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菸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菸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菸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並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六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繫更換。第七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牆報、圖片等媒體,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八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佈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儘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並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後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間,後疏散着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着火層以上層面,後疏散着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着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彙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爲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範疇並進行嚴格考覈。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覈批准後實施

篇二: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一切工作的底線和能否進行經營、產生效益基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作爲酒店最重要的一項制度,進行培訓和實施。

(一)組織制度

1、酒店成立消防委員會,由總經理任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委員成員由各部門經理或負責人組成,辦事機構設在保安部,由保安部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成立義務消防員隊伍,設客房組、餐飲組、娛樂組和行政後勤組,各小組負責人爲本部門負責人。義務消防隊員應定期進行學習、訓練和考覈,充分發揮其在各部門的防火骨幹作用。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做好防火工作,檢查消防隱患,維護好各種消防設備,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3、檢查登記。酒店對消防重點保衛部位,實行班組每天班前班後檢查,部門周檢查,酒店月檢查的三級檢查制度,對發現的火警隱患要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限進行整改,並按要求認真做好檢查登記和上報工作。做到:

(1)各班組每日、部門每週檢查一次,並按表格的具體內容填報。

(2)檢查內容:用電、用油、用氣安全,消防器材完好和易燃品存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等情況。

(3)各部門防火責任人和領導要隨時檢查各班組的檢查登記情況,並在每月五日前將上月的檢查登記表報送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部各一份存查。

(二)酒店火災預防

防火安全工作的核心任務就是預防火災的發生,因此要把火災的預防制度化,做到有備無患。

1、強化員工的防火意識。要求全體員工嚴格執行酒店的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消防活動,並做到:做好班前班後的防火安全檢查;熟悉自己崗位的位置、環境、操作的設備和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懂得使用方法,並做好保管;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地方或倉庫,應掛有“嚴禁吸菸”標誌牌,要及時清理紙碎、雜物,經常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發現有情況時,要入時報告,並積極採取措施處理;牢記火警電話和酒店消控中心電話;救火時聽從消防人員的指揮。

2、嚴格控制明火。凡要動用明火的部位要有專人負責,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即動火前:一是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二是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三是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動火;四是凡裝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五是凡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六是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危險不動火;七是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八是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四要”即動火中:一是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二是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三是發生火災、燃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四是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一清”即動火人員和現場工作人員在動火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三)樓內防火

1、大樓內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

2、客房內不準使用明火電爐、煤氣爐、油爐、電熨斗、電絡鐵、電烤箱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應經保安部同意後方可在指定地點使用,並做好登記。不準在房間內焚燒紙屑等物質。

3、布草間、樓層倉庫內不準吸菸。

4、各走道、樓梯、出口、休息平臺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安全門不準設雙向門鎖,疏散標誌和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四)物資倉庫防火

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存,庫內的出口主通道寬度應大於1米,物與牆、燈、房頂要保持0。5米以上距離。

2、倉庫內的照明燈限用60W以下的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在庫內使用日光燈、碘鎢燈及電視、錄像機、電茶壺等電器設備。

3、物品入庫要防止夾帶火種,潮溼物品禁止入庫,物品入庫後,倉管員要檢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堆積時間較長的物品,要進行翻堆檢查,防止物品積熱產生自燃。

(五)餐廳防火

廚房和餐廳用火、用電、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點心車等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注意防火安全。

1、用液化氣爐時,應在使用前檢查輸氣管是否完好,氣瓶是否有漏氣,發現漏氣應停止使用並進行處理。下班時要檢查氣閥是否關牢。

2、在餐車上用液化氣爐時,必須點好火後才能推入餐廳,不準在餐廳內點火。在餐廳內發現漏氣着火時,要立即推出餐廳外通風的地方處理。

3、食用油、燃油、液化氣罐、爐具、固體燃料要有專門的庫房,專人保管,並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嚴禁超限儲備。

4、餐廳營業時間內,各通道的門不能上鎖,要保持通暢。

5、每月清洗一次廚房的抽菸罩,清潔廚房衛生時不要將水灑到電插座、開關處,防止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6、熱油開炸時,人不得離開爐頭,要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着火。

(六)機電防火

1、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空調機房,不準堆放可燃性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

2、各部門不準私自增加用電設備,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用電設備,必須經工程部同意,由電工安裝。

3、每年冬季由工程部組織人力,對大樓的防雷網接地電阻和變壓器接地網的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試。

(七)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配備與檢測

1、煙感報警系統每年由保安部組織檢查二次;

2、自動滅火噴淋管網污水每年由保安部和工程部負責排放一次;

3、中央式消防栓每季由保安部組織放水檢測一次;

4、消防水泵每半年由保安部和工程部用手動和自動啓動檢測一次。

5、消防栓帶連動系統,每年由保安部,工程部和其他相關部門啓動運行檢測一次。

6、發電機房的二氧化碳滅火器和其它電機電房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每年要抽查一次,每半年要稱一次重量,減少十分之一時,就應換氣。

7、泡沫滅火器每年由保安部更換一次。

8、各種滅火器材如有損壞或使用過,應由使用部門及時向保安部報告同,以便更換。

9、消防器材是義務消防隊滅火的輔助裝備,應由專人保管,並保證各種器具的完好和齊全,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抽查。

10、防火捲簾門和消防電梯每年由工程部組織檢測二次,消控中心負責監測聯動系統。

11、消防廣播每半年由工程部、消防中心和有關部門共同檢測一次。

篇三: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1消防安全責任

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賓館飯店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單位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管理人員及部門

賓館飯店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客房數50間以上的賓館飯店還應設置或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防火巡查

賓館飯店應當至少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並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設施工作是否正常,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是否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六)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娛樂場所、會議室、廚房、茶坊等區域使用或者營業結束後,應清除遺留火種,切斷非必要電源、氣源。

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4防火檢查

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工程部、安保部、客房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5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賓館飯店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檢測1次。建築消防設施單項檢查應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兩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並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6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賓館飯店應當規範設置禁止、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標識。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客房門後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並在客房顯著部位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標識;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7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賓館飯店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員工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賓館飯店應結合實際對公衆開展消防宣傳,客房電視應設置開機消防安全提示。

8志願消防隊

賓館飯店應依法建立志願消防隊伍,消防隊員數量不應少於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並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具備處置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的能力。

9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賓館飯店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並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客房、廚房、鍋爐房、配電房、洗衣房、庫房等場所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預案,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並定期組織演練。

10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爲: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以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築、場所;

(二)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築;

(四)採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六)在外窗設置影響逃生、疏散的廣告牌或其他障礙物;

(七)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八)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本規定適用於各類酒店、賓館、飯店、旅館、客棧等

篇四: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檯、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檯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週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廚房特別注意事項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於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於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菸。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鏽蝕立即採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並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竈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後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採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菸、開燈、動火。

8、使用爐竈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後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竈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於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篇五: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爲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檯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範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後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並向客人說明原因並表示歉意。

篇六: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01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爲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02

組織開展防火檢查

賓館飯店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整改。

03

落實每日防火巡查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小時開展一次,並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設施工作是否正常,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是否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六)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七)娛樂場所、會議室、廚房、茶坊等區域使用或者營業結束後,應清除遺留火種,切斷非必要電源、氣源。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04

加強消防設施管理

賓館飯店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

自動消防設施的各種聯動控制設備應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系統應當設在自動狀態,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啓動開關應當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05

嚴格消防控制室管理

賓館飯店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員應當持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兩人,在值班期間嚴禁脫崗、擅離職守。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在明顯位置張貼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應急處置程序。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後,應當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確認火災後,立即確認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並立即啓動單位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

06

設置消防安全標識

賓館飯店的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應當設置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客房門後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並在客房顯著部位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標識;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07

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所有員工應當瞭解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賓館飯店應結合實際對公衆開展消防宣傳,如在客房電視、電腦設置開機消防安全提示等。

08

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

設有消防控制室且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可聯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09

制定預案並開展消防演練

賓館飯店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練;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客房、廚房、鍋爐房、配電房、洗衣房、庫房等場所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預案,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並定期組織演練。

10

禁止行爲。

賓館飯店應當嚴禁下列行爲:

(一)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建築、場所;

(二)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員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築;

(四)採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六)在外窗設置影響逃生、疏散的廣告牌或其他障礙物;

(七)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八)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篇七: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覈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覈,考覈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爲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爲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指揮秩序及人員名單:

現場指揮長:

通訊聯絡組:

滅火行動組:

疏散引導組:

安全防護救護組:

篇八: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消防安全責任

酒店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酒店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單位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管理人員及部門

酒店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客房數50間以上的酒店還應設置或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防火巡查

酒店應當至少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並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設施工作是否正常,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是否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六)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娛樂場所、會議室、廚房、茶坊等區域使用或者營業結束後,應清除遺留火種,切斷非必要電源、氣源。

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4防火檢查

酒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工程部、防損部、客房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5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酒店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檢測1次。建築消防設施單項檢查應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兩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並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6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酒店應當規範設置禁止、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標識。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客房門後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並在客房顯著部位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標識;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7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酒店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員工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酒店應結合實際對公衆開展消防宣傳,客房電視應設置開機消防安全提示。

8志願消防隊

酒店應依法建立志願消防隊伍,消防隊員數量不應少於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並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具備處置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的能力。

9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酒店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並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客房、廚房、鍋爐房、配電房、洗衣房、庫房等場所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預案,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並定期組織演練。

10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爲: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以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築、場所;

(二)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築;

(四)採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六)在外窗設置影響逃生、疏散的廣告牌或其他障礙物;

(七)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八)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篇九: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4、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5、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9、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覈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覈,考覈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11、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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