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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還是不走1200字作文

走,還是不走1200字作文

走,還是不走,這是一個問題。

走,還是不走1200字

(一)

“青春就要有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所以,走,還是不走?

帶着你的衝動與熱血,收拾一包輕捷的行李,戴着耳機,裏面充滿自己的心情與文藝,一身衣服乾淨而清新,揮手間就到了陌生的夢寐的城市。行走在陌生的街道,形形色色的陌生的人、陌生的事物,你對一切的陌生感到新奇和激動。

短暫的旅行過後,你帶着滿滿的包裹回家,耳機裏的音樂或許已經更新,你回到熟悉的住所,書桌上有一層薄薄的灰塵,除此之外,別無差別。隔壁大嬸又在和大叔吵架,聲音尖銳刺耳,像指甲颳着黑板,樓下大爺大媽搓麻將的聲音此起彼伏,有時能掩蓋過隔壁的吵鬧聲。你整理好房間茫然地坐在牀上,看着與先前鮮有差異的房間。哦,原來還是原樣。

享受過程的人依舊走。他們把旅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當成最美好的回憶記錄在相片中,裝在相冊裏,藏於心間,他們心情澎湃地向他人訴說着每一場旅行,彷彿是炫耀——無疑他們是驕傲自豪的。每一次的旅行是不同的閱歷,遇見不同的人,碰到不同的事,踏過不同的土地,欣賞不同的風景,享受不同的心情,路過不同的人生,彷彿一個簡潔的局外人,過着第三人稱的生活,自由灑脫。

注重結果的人不願走,他們理性又安靜,總是睿智地將事情的結果先預料,略去了過程。無論經歷能有多美好,都會成爲曾經,成爲過去,無法永遠擁有的東西只會被埋藏,不如就不要擁有了。若不能永久行走,與其走,不如不走,若註定了要回來,又何必匆忙行走,不過是徒勞無功的改變,回來時要面對的依舊是柴米油鹽的人生。他們是安定平和的,不說海上風不語路上霜雪,彷彿一個自我圈定的局內人,過着第一人稱的生活,平凡幸福。

(二)

“你念,或不念我,情就在那裏,不來也不去。”

所以,走,還是不走?

被最親密的人猜透心思,最瞭解你的人一句話一個動作就能直刺你心臟,一瞬,五臟俱廢。本來不想計較的、想計較的都騰騰冒出來,火氣噌噌就被挑起,像是被全世界背叛,像是被千萬根毒針扎中痛穴,嘶聲力竭痛哭厲罵。一段感情走到了盡頭。

你回到家裏,窩在沙發中,沒有啤酒沒有果汁,你只有一杯讓失眠人更加失眠的苦咖啡,簡直和你狼狽的姿態一樣苦澀。桌上放着誰和誰的合照,本子裏還有誰和誰的對話,聊天記錄怎麼也刪也沒有用,話語都記在心中,如烙印深深印刻,任再神奇的藥膏也抹除治癒不了。你把頭埋在膝蓋裏,聽頭上時鐘“滴答滴答”。

感性的人不願走,兩個人的吵架,道歉的人並不代表他覺得錯了,只是他覺得這份感情比他的尊嚴更重要。他們放下尊嚴,低下了他們高傲的頭顱,他們心裏依舊倔強地認爲自己沒有錯,但嘴上卑微地道歉着。或許,他們願意跪在孤寂的南極點——那是最南最冷的地方,希望得到一點同情,希望得到原諒,希望這份感情完好無損。因爲太看重這份感情,捨不得走,願意留下繼續包容。若重要,何必在意其他?

瀟灑的人轉身就走。情感本來就需要雙方共同的維持,若不合稱何必再糾纏,一方的無限體諒和包容只會寵出另一方的驕縱、肆無忌憚。他們也會難過也會遺憾,嘆惋相約把酒言歡一生的兩個人說了再見。那就再也不見吧,他們想。他們在夜裏縮進被窩裏低低哭泣,而第二天陽光照進,開始習慣沒有誰的生活。他們強烈的自尊心不准許他們低聲下氣乞求着誰的關心憐愛。走,便是走,一走不回頭。

走,還是不走?這是一個要靠一生的實踐才能明白的問題,沒有正確答案,只要在最後不後悔當初的選擇即是明智的決定。

高二:陳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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