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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作文

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作文

篇一: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

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作文

段明玥

我从小生活在成都。上学在成都,玩耍在成都,算得上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在这个地方待了十六年,许多大街小巷我都能摸清地皮,这里的风景如何,人情怎样,我早已了然于心。但我却从未跳出自己的视角,领略真正的成都的美。

最近阅读的《死水微澜》,让我获得了一个难得的契机,放眼老成都。说实话,以前还从未刻意地想去了解一下老成都的文化特色,只是欣赏过几张珍贵的老照片,但从没有从文献或是小说中寻找老成都的影子。说来也惭愧,看小说第三部分时,书中提到的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商品、货物、服饰、美食(瓜皮帽、苏缎帽条、燕毡大帽、京毡窝、土葛巾、细洋葛巾、廖广东和烂招牌……)我都是第一次了解到,满篇类似的描写中,陌生夹杂着亲切,虽有很大篇幅,但却丝毫不觉枯燥。李劼人描绘老成都,更像是在叙写一个人年轻时候的模样,作为读者便想知道他的过去,他的生平。他把成都写得很活,从他书中的描写可以看出,李劼人对成都十分了解,能细到说出各种图案、形状、布料、款式。我相信,这绝不是一个仅仅住得久的人能做到的,因为他不见得能信手列举出这些来。李劼人是用了心在感受、体悟这座城市,成都的一草一木都刻在他的心中。

《死水微澜》这部小说中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便是它的语言风格很接地气。书中穿插了很多川西方言,让人读起来,特别是本地人,感到十分亲切与舒畅,这是众多经典名著和外国文学无法带来的体验。赵老师鼓励我们尝试用四川话阅读人物对话,因为真的太熟悉、太生活化,使得我独自阅读时都难免笑出声。配套的阅读学案中,有个环节是让我们自行梳理方言,并试着自己注释,任务还挺有意思。我记录的时候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对于一些方言,其实我完全可以理解它的意思,但困难的是不知道如何去表达,有时自己写出来的注释又用了方言,即用方言解释方言,这的确让人苦恼。书中提及的有些方言,作者自行给了注释,并且大多对于我来说比较陌生,记录的同时也学习了一些过去的老成都方言。另外,我还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有时候我难以准确分辨出哪些属于通用口头语,哪些属于四川方言,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当时犹豫“晓得”“莫乱说”“淘神”,它们倒口语不口语的。我专门查了一下,其实像湖北、河南那边也在使用这类词语。相反,对于有些名词,我以为是“全国通用”,没想到是“四川版权”。例如“龙门阵”“苕气”,也是经过查询才发现是四川特色方言。读李劼人《死水微澜》,让我获得了一种新的阅读体验。

今日再次造访省图书馆时,想起来五楼开设了“李劼人”和“李一氓”的个人展厅,便踏入做了些功课。之前我早已晓得这个展厅,却未曾驻足细品过,只是浮光掠影地看了一通。虽然展厅容纳有限,但今天也算让我对他又加深了一些认识。李劼人不仅擅长写作,也有藏书的爱好,他一生藏书2万余册,身后全数捐献给了省图书馆,因此他在省图也拥有了自己的专藏文库。

“典藏菱窠承百世,书写川西传千秋”,巴金先生对李劼人评价道:“只有他才是成都的历史家,过去的成都都活在他的笔下。”的确,看来我了解成都只是它的冰山一角,住得虽久,但也绝不敢称我懂成都。

篇二: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

余孟萱

自信不自大自知不自卑

刘三金与邓幺姑是众多女性角色中的一拨独特的存在,她们较钟幺嫂多了几分姿色美貌,较祥林嫂多了几分自信,较杜十娘多了几分清醒,较窦娥多了几分泼辣。这两个角色有诸般不同,可是却拥有相同的优点——自信而不自大,自知而不自卑。

自信,是指拥有一份强烈的自我认同感。同样的祭祀场景,同样被质疑嫌弃,祥林嫂“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的站着。直到四叔上香的时候,教她走开,她才走开。”因为她始终都把自己寄托在旁人的看法当中,她把自己的“干净”寄托在别人让她捐门槛后别人的认同上;而邓幺姑则不然,“太太也太认真了,我身上是干净的呀!我们顾家敬祖宗的菜,还不是我做?”这一番话,我初读时感到震撼。一是惊讶于她的直率竟能到这地步,将这类放到现在都有些讳莫如深的话题摊开到明面上说清楚;二则惊讶于她对自己的认同,不顾当时社会的繁文缛节,也不管旁人的闲言碎语,如此的强烈而坚定。

又比如刘三金对于自己是妓女的事情十分坦然,而面对陆茂林“滥货”的评价,她也是毫不客气地一拳打过去,在罗歪嘴道出她的心里话“滥货不滥货不在别人口里,自己明白就行”之后,还能自我调侃是“正经女儿”,这样的坦荡率真,也正是她自信的表现。

而自我认同感强常常会导致自恋或者自大,但她们二人的清醒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这就是自知。

苏格拉底曾说:“认识自己,方能认识人生。”邓幺姑对自己的认知经历了陷于少女憧憬难以自拔和从梦中完全醒来的过程,她曾不顾自己是乡下农村女子的身份,宁肯做妾也要嫁进成都的大户人家,但在经历韩二奶奶去世、嫁给蔡傻子、爱别离罗歪嘴后,她跳出了对成都的心魔和爱情的痴锢,会算计好一切嫁给顾天成来换取利益。这是一个少女对自我与外界认知的从懵懂到清晰的成长历程。而刘三金则是开场满级的清醒人,她非常明白,自己极难找到一个真正的“归宿”。因为“就只说到嫁人,没力量的,不说了,娶不起我们。有力量的,还需要通皮,还需要有点势力,那才能把我们保护得住,安稳过下去。但是这种人有良心的又太少,我们又不敢相信。”所以比起杜十娘最终怒沉百宝箱的无奈之怒,刘三金可以全身而退,正是因为她深知自己的出身,不做爱情至上的那般美梦。

但自知便是承认人无完人,承认自己的短处。而人天生是向往完美的,这常常导致面对自己的短处钻牛角尖,将自己缠进画地为牢的心茧。但自信是这种毛病的一剂良药,眼中容得下自己的短处,却更愿意看见自己的长处,可谓是立于不败之地。不过这样的认知说起来容易,世间真正做得到的又有几人呢?

篇三: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

张誉瀚

一剪闲云一溪月,一程山水一年华。一世浮生一刹那,一树菩提一烟霞。

——题记

这段时间,班上在组织共读《死水微澜》,里面的女主人公邓幺姑自小便对成都无限向往。读到她的这种对成都的痴迷情感,我不由自主地将她和自己进行比较,一经比较,惊喜地发现,在她身上也能找寻到我的影子。一个普通学生和一个活色生香的小说女主,跨越时间的纬度,跨越性别的沟壑,竟然在同一个地方生发出相同的情感。我想,这也许就是《死水微澜》有血有肉,不愧为经典的原因吧。

少年不识成都味

小时候经常到成都玩,锦里、杜甫草堂、动物园、科技馆都曾经留下过我的足迹。或许是孩童时记忆不佳,这些地方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印象,只是自己记得去过那里,但那些景象都已经模糊不清了。我想,也许是因为当时没有通高铁吧,给我这个不喜欢坐车的懒人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我至今仍记得我小时候去成都玩“必备”的哭丧脸,现在想来仍十分好笑。

大概是国中的时候,乐山和成都之间的高铁通了。恰巧当时很喜欢打篮球,阴差阳错地进了乐山市队,因此,曾经好几次随队到成都交流、比赛。那时的我已经逐渐明晰世事了,但仍未离开物质,看待事物仍浮于表层,只知道成都有好大的体育馆,成都的房子好高,成都地铁好方便,成都的……后来,省运会结束后我离开了市队,此时也马上九年级了,这时的我才第一次听说有“四七九”这样的学校,好在当时我已经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便马上投入到了“四七九”的自招考试当中。后来也经常一个人坐高铁来回成都补课,常常下午刚放学晚上就跳上了去成都的高铁。成都在我的脑海里成了“疲惫”的“代言人”。

再后来,由于英语的重大失误,我最终也遗憾地与九中失之交臂,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川附。自招的失利,以及好多国中同学都去了“四七九”的不甘,都让我对这个城市的好感直线下降。在高一上学期时对周围一切似乎都或多或少有一种排斥、放不开的杂念,这种杂念也一直影响着我,不仅在学习上,更在日常生活中,直到高一下期,这种情况才有所好转……

那刹那,心田,陌上花开

那是期末考试后的一天,班上同学大多都相约出去玩。我因为有竞赛课,只好选择留校,在刚考试完的那一天,我所有关于学习的东西都不想碰,想到既然无事可做,那不如我也出去玩吧!约了平时玩得好的朋友,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在成都“自由”地玩了。

那时是盛夏,天空没有一点云,满街的行道树反射着刺眼的光。走在街上,高耸的大楼让人觉得无比压抑,道路十分嘈杂,让本来就不安的内心更添浮躁。那时的我甚至想回学校去了!一路上我沉默寡言,想要早早度过这漫长的煎熬。现在想来,真的是可笑至极,不过还好,我还是留了下来,迎来了可爱的傍晚,也迎来了成都最可爱的时刻。

盛夏的夜晚是清爽的,时时泛起的微风抚慰着我烦躁的心情并使它平静下来。我开始欣赏夜晚成都。走上廊桥,凭栏远望,灯光、流水、倒影映入眼帘。“灯火家家市,笙歌处处楼”,分色的灯光将河岸照的透亮,桥体的拱洞被金黄的灯光照亮,灰瓦青砖也在夜色下被映衬,又透出一丝古意。廊桥、酒吧、亭阁倒映在流水之中。水上的世界喧嚣热闹,水下的世界迷幻寂静。我仿佛看到了那在水里招摇的水草,也仿佛看到了灯火阑珊处的人儿,我似乎看到了所有的过往……周围游人如织,但每个人都从容自若,平日里的嘈杂浮躁都被他们抛诸脑后,此时此刻,在斑斓的夜里,所有人都一样。

那刹那,心田,陌上花开!我突然萌生了一些对成都从未有过的情愫。这种情愫十分微妙,而且,我想,只有和我有过一样经历的人,才会滋生这样的情愫。那时的我终于体会到了成都的包容与闲逸,自在与渺慢。

光年流转,岁月变迁,我们都是这世间的一小粒。许多人,信步去看一场花事,渡船去赏一湖春水,从一座城到一个镇。一路风尘,有人将闲云装进行囊,有人将故事背负肩上,他们都在寻找那个属于心灵的原乡,可匆忙之间又忘了来路,不知归程。成都,如同一位包容的慈母,收容着我们这些流浪的游子归家!

篇四: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

李雨菲

自国中时便与劼人、菱窠路结下缘分,学校里的走廊也悬挂着李劼人先生的照片以及作品介绍。但或许正是日日照面有些漠然了,从未好好了解其作品。幸而到高中后开展这次共读活动,才让我真正走进了成都。

去年的这个时候,在网课期间我阅读了巴金先生的《家》。这部作品感情是非常浓烈的,无论是写觉民、觉慧、琴的反叛,还是觉新、高老太爷对旧礼教的维护,甚至于写鸣凤、梅芬、瑞珏的悲剧,都能在我心中划下深深的一道痕迹。而死水微澜不同,它里面蕴含的深意并非浮于纸面而需回味,不会立刻让人产生特别激愤的情绪。除此之外,或许因为巴金先生富家少爷的视角较为明显,我认为《家》中塑造的女性形象较单薄,还是侧重于“才子佳人”式形象的塑造和男女主人公之间拯救者与牺牲者不平等的地位。(这一点从鸣凤投湖,瑞珏产子身亡等事件上有具体体现)比较之下《死水微澜》更像是一部人性解放的作品,塑造了刘三金、邓幺姑这样鲜活的女性形象,在父权族权神权夫权并立的年代,实在难能可贵。

对于书中的人物其实也谈不上最喜欢谁,只是觉得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鲜明的特性,好像就算我讨厌钟幺嫂的牙尖,陆茂林的痞贱,但若他们改变却又失去了原先的烟火气。正是这些优点、缺点体现出更加贴近生活的“人气”。

印象最深的是书中刘三金同邓幺姑的一番对话。我既赞叹于作为身份低微的妓女所拥有的智慧与豁然达观,又悲哀于她见世俗之鄙陋,却囿于身份无法撼动。那么多人追捧她,那么多爱围绕她,她仍能清醒自知,还可以在临走前帮罗歪嘴成就一桩缘分,这大概也是这个“行业”中的佼佼者吧。

再说说邓幺姑和罗歪嘴。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难以定义,也不能轻易评说好恶,读者看来好微妙。其实我并不很喜欢这两个人之间那样酽的感情,以至于有些厌恶。其一,罗本是蔡的表哥,蔡父生前又将儿子托付给他,于情于理,他也不该做出背叛蔡的事。其二,邓嫁给蔡从最初就是目的不纯,虽因无法了解蔡的性格而导致婚姻的悲剧,作为人母,倒也应敛些野气。其三,罗邓二人虽受刘三金的撮合,但也不该愈发明目张胆。当然这样的事难以避免,毕竟以邓幺姑的灵性怎么会满足于木讷又不懂情趣的蔡兴顺,这亦是封建包办婚姻的可悲之处。最令我难忍的是结局,罗歪嘴竟然一走了之,邓幺姑改嫁顾天成,那他们先前的种种不就到头来一场镜花水月吗?既然不能善终,那以前那些情爱又有什么意思?或许这也正是李劼人先生想要表现的一种时代的悲剧吧。

活色生香出菱窠,死水微澜游锦城。李劼人先生的文学作品可谓是“满园春色关不住”,是四川人共有的乡土情怀与人文气质。今天的成都已然日新月异,但若闲暇时走进河边茶馆,不禁还是会想起书中的岁月。我在想,后来罗歪嘴有没有回来找邓幺姑?金娃子飞黄腾达之后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找到像邓幺姑一样精明能干的女人?陆茂林会不会被追杀?他们是如此真实,如此长久的活在我心中。

篇五: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

殷伟宸

近期学校里组织了对李劫人先生写的《死水微澜》的阅读。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李劫人先生几乎没有了解。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曾是成都市的副市长。起初在读这本书时,我以为它是一本无聊的小说。可是阅读几章后书我才发现。我已被这本小说深深地吸引了。书中有对成都文化的描写,也有生动的四川方言等有趣的情节,让人沉浸其中。

最近才读完这本书。合上《死水微澜》。静静地看着淡蓝色封面,陷入沉思。我仿佛看见了那时天回镇上发生的一切。是精彩的,是悲壮的,是充满哲思的。读完这本书,犹自觉沉浸在作品中,丰富逼真的人格和浓郁地方色彩以及深邃的内涵寓意都让人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细细品味。

死水微澜的故事发生在清亡前期,全国如一潭死水,成都周边的天回镇泛起了一丝波澜。

正如书中“世道变了,世道变了”。在我看来,书中的死水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全国的死水,打破这潭死水的是远渡重洋的侵略者;而另一坛死水则是当时人们生活的死水,是封建的时代,是人们奉为信条的礼数的死水,打破这潭死水的是邓幺姑。她从小在韩二奶奶的熏陶下,向往着成都的繁华生活,渴望嫁到成都,过上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因此韩二奶奶之死也带走了她对未来的向往。在父母的安排下,她嫁给蔡傻子,当上了女掌柜,人称蔡大嫂,生育了金娃子。而后来他遇见了袍哥罗歪嘴,蔡傻子的老表罗歪嘴是在外闯荡的江湖人,重情重义,经常光顾蔡家的店铺,帮助菜傻子一家。后来蔡大嫂喜欢上了与丈夫性格迥异的罗歪嘴,但是此时,却因为礼数拘束而不能表露心迹。可是妓女刘三金的到来,却给这谭死水掀起的波澜埋下了重重的伏笔。刘三金的到来激发了罗歪嘴、顾天成、陆茂林的矛盾,同时也促使蔡大嫂和罗歪嘴成为情人。与此同时。顾天成也惹上了刘三金,被罗歪嘴等人羞辱后,回到家都没多久,妻子就去世了。他将一切的悲剧归咎与罗歪嘴一行人。在灯会上,顾天成再一次遇见罗歪嘴,他报复性地去挑逗罗歪嘴身边的女人蔡大嫂。这一次顾天成更惨,女儿在打斗中遗失被卖,自己害病半月不得下床。吃了洋药后,但是他对罗歪嘴的忌恨却愈发深刻,又深知只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与袍哥对抗的,他加入了洋教,决定借洋教的力量来帮助自己复仇。而故事到最后又发生了转折。陆茂林的告密使得罗歪嘴被追捕。陆茂林的告密使得罗歪嘴被追捕,蔡傻子被严刑拷打,蔡大嫂也被士兵击打羞辱。蔡大嫂为了保全自己,也为了拯救心爱的罗歪嘴和丈夫蔡傻子。同时也为了儿子金娃子的前程嫁给了顾天成。小说结束了,每一个人物个性鲜明,在这谭被搅动的死水中尽力生活。

小说中最令我震撼的就是蔡大嫂了,她是独特的,是万千女性中突出的代表,她不愿固化阶层,她不安于现状,她不能接受妇女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任劳任怨的憋屈命运。所以她站了起来,激起了生活死水的波澜,用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死水微澜展示给我们的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在这里每个人所想的都是自身的利益,或者说,自身的生存。在这里没有其他的东西,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就是生存。这谭死水中或有夸张的表达,但它无疑是真实的,也正是这份真实深深地吸引着我。

篇六:死水微澜读后感1000字

饶思薇

成都自古被看作富饶的宝地,有“水旱从人,不知饥馑”的都江堰,有“当春乃发生”的夜雨,有“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的诸葛孔明等宝藏人物令人惊叹,然而,成都也有蛮荒的一面,这就是死水微澜的微澜——

上个世纪初的老成都,繁荣昌盛,红砂石板路上来往着农民,牛马车,轴承叽咕叽咕响的叽咕车,应和着灵官庙的钟响。天回镇上更是人来人往,一派祥和安宁。但是谁能想到呢,在这样繁荣昌盛的外表下,藏着的却是麻木不仁和帮派争斗,于成都这片死水中掀起微澜。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全书最后高潮和尾声的五六章。那时义和团盛行,红灯教轰轰烈烈,成都城外正是一团乱麻,然而成都城内的大多数闲人们只像看热闹一般,像没事人一样不管不顾,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对于国家大事漠不关心,居然还说只要不影响他们的生活,谁是皇帝关系不大这样的话。他们只关心那些相比之下微不足道的市侩小事,毕竟他们生活在安宁稳定的成都平原,完全就是深居内陆的井底之蛙,丝毫不会担心战火会烧到自家门口,便安安心心地守着自己那隅“净土”,把国家大事降的和八卦琐事一般,成为茶余饭后牌桌街沿的谈资了。

另外,成都人的三六九等也勾起了我的兴趣。我认为成都社会的阶级构成是梯形的。最上层的是洋人和官员,他们掌握了最主要的话语权,所有人做事都要看他们的脸色,听他们的号令,生怕在不经意间就惹怒了这些活祖宗,遭关进监狱受罪。次上层是像郝氏一家的家族,无论是通过花钱捐得还是其他渠道,他们的生活质量都是较好的,平时也会和最上层的人有一些交集。中层的是遍布各处的哥老会成员,都是“道上混的”,分为各个“码头”。他们和最上层的人是“死对头”,谁也看不惯谁,但在这个阶级里袍哥也分了更低一级的三六九等,就像一张网,交点大小不一但却随处可见。最下层则是最低级但数量最多的,大多是农民和普通城镇居民。他们多数人一生追求平稳安定,便循规蹈矩,只像平平稳稳成家立业,安安定定过好一生,所以这个阶层往往是最稳定,最牢不可破的。然而这样的社会结构有时可能会使死水更死,表面上是碧绿的翡翠,泛着彩虹般的珠光,实际上已经腐烂发臭,令旁观者深感恶心。

说来奇怪,那时候怎么几乎没有人觉得罗德生和他的表弟媳蔡大嫂的结合是有伤风化的呢?可能是因为时代不同吧,但此所反映时事之蛮荒,真是前所未有,令人唏嘘啊!

当然这只是作为高中生的我的简单观点,我看这些旧事,就是“蛮荒”的代名词,但这也可折射出时代、思想和社会风气对人的影响之大。

只有热辣辣的四川才养得出这样烟火气、尘土味浓厚的市井故事。嗟乎!《死水微澜》者,奇文、好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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