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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爲愛情3000字作文

何爲愛情3000字作文

記得以前有人問我愛情是什麼?

何爲愛情3000字

2006年,那時我9歲,對班級的一個女生產生了好感,那是三年級不會到何爲愛,也不明白何爲喜歡。

10歲時,四年級,那時我知道了喜歡,並以爲我這就是喜歡她啊!

12歲時,六年級了。那時班級裏有幾對情侶,我只是在暗戀她。我開始接觸到愛了,我爲愛就是能陪她在一起。

後來,直到畢業都沒再提起。

同學提起她的時候是說她有男朋友了,當時聽到心裏確實難受。但想了想,愛她不是隻要她開心就好了嗎?那時我13歲,七年級。

14歲時我最終還是選擇喜歡,不去觸碰。下學年我就轉學到了深圳。

15歲九年級,再聯繫到她只是把她當做朋友來看待了,那時我有了一段戀情,那時的我認爲愛情是能保護一個人。

16歲,長大了。在技校有了新的認知,那時的我經歷了一場痛徹心扉的網戀,分開後心傷一年,一年是個期限。那時我認爲愛情能克服遠距離,卻克服不了寂寞。

17歲過了一半時我有經歷了一段網戀,我認爲我找到了心靈的寄託,可隨着時間的變化、摧殘,半年後就結束了。那時我認爲愛情不是爭爭吵吵。

18歲快結束了,我喜歡上一個女孩。這時我認爲愛情是兩個人能夠相互體貼、照顧,瞭解對方、懂得包容,在一起哭哭鬧鬧、歡歡笑笑,怎樣都不分離。能夠相互珍惜,不辜負對方。能夠承擔我們未來的責任。

這時的我認爲有些事總要面對,有些人終歸是要等待。

有人回答:“我不知道。”

有人回答:“因爲愛情,不會輕易悲傷…”

也有人聳聳肩說:“我不懂。”

愛情是什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現在18歲的我認爲愛情就是兩個人能夠相互體貼、照顧,瞭解對方、懂得包容,在一起哭哭鬧鬧、歡歡笑笑,怎樣都不分離。能夠相互珍惜,不辜負對方。能夠承擔我們未來的責任。

劉同在他的一本書中寫出了他18歲到33歲時對愛的理解。

19歲開始懂得愛原來是讓另外一個人明白你的愛,並且和你在一起。可是卻被20歲的理解推翻。

21歲覺得愛情不應該僅僅是享受對方的照顧,對方也必須是很優秀的人才行啊。轉眼間22歲。

23歲鬥志燃燒,原來愛情是兩個人的天長地久白頭偕老,生生世世分分秒秒都要在一起的承諾。這樣纔有足夠值得珍惜的的未來。

25歲的愛情足夠快樂。但如果不快樂那還算愛情嗎?爭執難過多過快樂的愛情是我們今年的寫照,還是未來的描繪?

27歲至30歲,在愛情裏劃過的多屬流星。剛開始時,總是虔誠地對自己說許個願吧,然後次次真摯,於是場場落空。沒有太好的結果,也不失爲情感經歷的起落。

32歲。想明白了一件事。你不想負人,你偏負了很多人。所以你唯有盡心盡力付出你所能付出的所有,不辜負自己,才能不辜負他人。

愛情這個東西很微妙,劉同眼中的愛情與衆不同,我們每個人眼中的愛情也都不同。愛情使許多人一直想體會到它的奧妙,擁有美好,最終有的人體會到並擁有了。有的人卻遍體鱗傷都沒體會到擁有到。

愛情其實是要珍惜的,要美好的。

高三:陳永康

我回答:“就是兩個人感到溫暖快樂。”

跟她在一起玩感到很快樂,雖然經常被她欺負,但無論怎樣都感到快樂。

11歲時,五年級,那時對喜歡的理解又多了些,跟她一起快樂溫暖就是喜歡。

回家的路是相同的,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問我喜歡班級裏哪個女生?她傻傻的把我們班和隔壁班的女生都說了,我都回答不是。最後她問我:“我把班級的女生都說完了,那你喜歡誰?”我笑了笑說:“你還沒說你。”她說:“你不會喜歡我吧!”我回答:“是啊!”回答她時她注意力已不在我這裏了,我回答的聲音也很小,不知她是否聽見了。

轉眼間到了國中,我並沒有跟她同班了,甚至剛開始都不知道她跟我同一所學校,後來聽國小同學提起她才知道她也在這所學校。

知道她的消息之後我開始關注她了,七年級下學年時鼓起勇氣寫了一封情書給她,人生的第一封情書。那時她有男朋友,而我只是想把我對她的愛告訴她。後來,情書也無結果。

到了另一所學校,我與她相隔千里,彼此只能通過QQ聯繫,後來我跟她表白了,提起了小時候,後來就給完美的刪掉了。我的心也徹底的被擊碎了,幾年的喜歡之意沒了,那時我認爲愛情真的不美。

後來畢業了,爲了新的戀情,我選擇留在東莞讀技校,而沒有回到老家讀高中。但開學我就提出了分手。那時我認爲愛情不是冷淡的。

17歲的我認爲愛情是兩個人相互喜歡,不再是一廂情願。

18歲的我在前一段的戀情中恢復過來,我忽然明白了好多。那時我認爲愛情不該是強求。

此刻是我跟那個女孩表白的第三天,也是我給拒絕的第一天。她告訴我:“很感謝你喜歡我,但我們這個年齡不適合談戀愛,而我也不打算談戀愛。對不起,你的小公主我做不到。”我回答她:“好的,等我們長大。”她說:“對不起,以後不要這樣了,很尷尬。”我回答:“好。”被拒絕的那一刻我在想,這次我不能半途而廢。

現在18歲的我問同學愛情是什麼?

有人回答:“看着我的眼睛。”

有人回答:“愛情就是一個字‘幹’”

還有人說:“愛情就是你知道我的長短,我知道你的深淺。”

18歲之前的我認爲愛情其實終歸就是兩個人感到溫暖快樂。

這是我9到18歲的感情經歷以及對愛情的理解,我相信還有許多人對愛情的理解比我還深,感情經歷比我的還要豐富。現在18歲的理解或許也會隨着時間的變化,慢慢的長大,慢慢的對愛情的理解改變,但不管如何改變,愛情的意義都在那裏漂浮着,看着、念着、正在實現着。

18歲不明白愛究竟是什麼?於是尋找到19歲。

20歲認爲愛情應該是對方對自己無微不至的照顧和關懷。

22歲終於知道自己年少的幼稚,原來愛情應該是兩個人同甘共苦,共同奮鬥。面對一切的寒流,取暖纔是最重要的。所謂快樂,所謂照顧都是瞎掰。

24歲有些麻木,工作生活工作再生活。免不了爭吵,免不了無聊。看到別人的愛情興盛,我們的愛情是不是需要一些快樂?

26歲。半支菸從陽臺上扔下去,嫋嫋細細的香氣,星星點點的光芒。

31歲突然,不明白愛情了。不知道愛情究竟是感情最後的沉澱,還是感情初始的喜悅,抑或是經歷過初始的喜悅,也耐得住最後的沉澱。總之,我那時周圍的好愛情,都少了當初的愛,卻充滿了多年的情。

直至33歲。不想辜負任何人。

這世上有的人還在爲愛奮鬥着,拼搏着,有的人在愛情中游蕩着,猶如一個失去肉身的靈魂飄蕩着,有的人在愛情的小巷中穿梭着,尋找度過一生的人。

願你相信,願你找到對的人,願你能夠珍惜眼前人,不辜負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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