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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國學:南朝“俗文學”走向主流作文

南北朝國學:南朝“俗文學”走向主流作文

文學史上驚世駭俗的東西——新的文體或新的風格等,如鮑照詩風、南朝民歌之類,如果不經過改進,就不會被主流社會所接受;也就是說,俗文學只有經過改進,才能進入主流社會,從而成爲文學主流。

南北朝國學:南朝“俗文學”走向主流

文學史的實際進程告訴我們,南朝梁、陳詩風是沿着鮑照一派的路子延續下來的。鍾嶸《詩品·下》引其從祖鍾憲的話:“大明、泰始中,鮑、休美文,殊已動俗。”可見鮑照詩風在劉宋末期的影響力。《詩品·序》又稱齊樑之時“謂鮑照羲皇上人”的尊鮑之風。近人劉師培的《中國中古文學史》中也稱:“樑代宮體,別爲新變也。宮體之名,雖始於樑;然側豔之辭,起源自昔……其以此體施於五言詩者,亦始晉、宋之間,後有鮑照,前則惠休。”

 鮑照的怪誕風格難以重複

實際上,鮑照的詩風起初是受到時人的批評與鄙視的,如《南史·顏延之傳》載:“(顏延之稱)惠休製作,委巷間歌謠耳,方當誤後生。”又如,《南齊書·文學傳論》提到鮑照詩風時已有貶義:“亦猶五色之有紅紫,八音之有鄭、衛。”《詩品·中》評價鮑照詩歌“頗傷清雅之道,故言險俗者多以附照”,只是“輕薄之徒”學習的。上流社會只認可顏(延之)、謝(靈運)詩風而不認可鮑照詩風,這從齊末至樑初人們不大提鮑照即可看出。如《宋書·謝靈運傳論》曰:“爰逮宋氏,顏、謝騰聲。靈運之興會標舉,延年之體裁明密,並方軌前秀,垂範後昆。”劉勰《文心雕龍·時序》曰:“自宋武愛文,文帝彬雅,秉文之德,孝武多才,英採雲構。自明帝以下,文理替矣。爾其縉紳之林,霞蔚而飆起。王、袁聯宗以龍章,顏、謝重葉以鳳採,何、範、張、沈之徒,亦不可勝數也。蓋聞之於世,故略舉大較。”他們說到劉宋詩風時,並沒有提到鮑照。但爲什麼鮑照這樣的詩風在日後會成爲主流?

原因不難理解,那就是即便鮑照驚世駭俗、發聾振聵的“美文”可以打動上流社會,但學習鮑照卻很難成功,或者說,鮑照的怪誕風格是難以重複的。這在鮑照的自身創作上已有所體現。《南史·鮑照傳》載:“上好爲文章,自謂人莫能及,照悟其旨,爲文章多鄙言累句。鹹謂照才盡,實不然也。”鮑照後半生有段時間的創作“多鄙言累句”,這裏認爲鮑照是怕有“以文陵主”之嫌而故意爲之,但不管什麼原因,人們都覺得其創作不如以往那麼警策,即其文風失去了以往的怪誕、匪夷所思所帶來的衝擊力、新鮮感,或者說不能以新的怪誕來延續以往的怪誕了。

引“俗”入雅以推廣“俗”創作

可以說,鮑照“顛覆閱讀”的創作方式就是“俗”,即向民歌學習與寫側豔之辭,其出色之處與對後世影響較大之處也在於此,而這兩點在齊樑時期也確實成爲主流。那麼,鮑照所提倡、追求的東西,即所謂的怪誕是如何被上流社會所接受的?其重任就“落”在沈約肩上。首先是沈約的詩歌創作繼續了鮑照的題材、體裁;其次是他讓題材、體裁的怪誕成爲不怪誕,讓其險急、險俗成爲不險急、不險俗,並使其正大光明、坦坦蕩蕩地發展起來。從根本上說,沈約既堅持“俗”又改變“險急”的做法,所謂引“俗”入雅,以推廣“俗”的創作。以下嘗試論之。

其一,先看鮑照與沈約七言詩的比較。在鮑照的《擬行路難》之後,創作《行路難》形成風氣。據《樂府詩集》載,南北朝時計有僧寶月、吳均、費昶、王筠諸人有此類作品,雖然“備言世路艱難及離別悲傷之意,多以君不見爲首”不變,仍保持鮑照的格調,但雅化的傾向還是能看出來的。總體說來,就是不再那麼憤激地述說自己了。因此,雅化可視爲一種時尚。如《白紵》,這是較早進入宮廷且在南朝沿用較久的舞曲,沈約對其進行過改制,其中《四時白紵歌》五首,是梁武帝敕沈約而作,且梁武帝作了後半部分。

同是《白紵》,與鮑照之作的濃豔激烈相比,沈約之作就顯得含蓄、清雅。就景物而言,沈約“白露欲凝”與鮑照“窮秋九月”有一“欲”一“窮”的區別;就寫女性的姿容、神情而言,沈約諸如“如嬌如怨”、“含笑流眄”、“含情送意遙相親”、“嫣然一轉亂心神”、“吐情寄君”、“長袖拂面”、“一朝得意心相許”等,都寫得含情脈脈、嬌羞裏帶着誘惑。鮑照的“險急”與沈約的“清怨”,這二者的區別非常清楚。由“險急”到“清怨”,鮑照提倡的七言詩經沈約的努力後顯示出文人氣象,從而更廣泛地在社會上流傳。

其二,沈約吟詠女性的雅化。一是以描摹現實的面目出現,如《少年新婚爲之詠》之類;二是含蓄,如寫女性的嬌羞,見其《六憶四首·其四》:“憶眠時,人眠強未眠。解羅不待勸,就枕更須牽。復恐傍人見,嬌羞在燭前。”已與鮑照“操調險急”的激烈截然不同。雖然鮑照寫女性還有些真實情感的流露,所謂“實是愁苦節,惆悵憶情親”、“人生貴得意,懷願待君申”云云,但宮體詩並未接受這些,而沈約的宮體詩寫女性就是寫女性,無所謂自己的寄託。

其三,人稱鮑照“發唱驚挺,操調險急”時,沈約正在積極推行音律和諧的“永明體”。沈約一方面倡導寫女性之類的通俗詩歌風氣,一方面又提倡音律,顯然是想把雅俗二者結合起來;而作爲一個正統文化的代言人,沈約當然要引俗入雅。

其四,鮑照與沈約及同時代詩人都創作了一些當時流行的南朝樂府,也都創作了大量的漢魏舊曲作品。我們注意到,沈約諸人的作品是有創意的改制,如《謝宣城集》載有兩組《同沈右率諸公賦鼓吹曲名先成爲次》(作者爲沈約、範雲、謝眺等人),《樂府詩集·鼓吹曲辭》題解引文稱其中的《巫山高》,“雜以陽臺神女之事,無復遠望思歸之意也”;稱《芳樹》,“但言時暮、衆芳歇絕而已”;稱《有所思》,“但言離思而已”;稱《臨高臺》,“但言臨望傷情而已”。這些對沈約諸人的評價涉及其對舊曲的改制,有兩方面值得注意,一是世俗化傾向,二是增添了愛情內容。

《南齊書·文學傳論》稱劉宋文學“三體”,即顏、謝、鮑也;又稱南齊文學爲超出“三體”的“雜以風謠,輕脣利吻,不雅不俗,獨中胸懷”,這說的簡直就是沈約對鮑照的繼承與發展。日後的宮體詩,也是依照此路徑而來,如宮體詩大家蕭綱、蕭繹兄弟,就十分讚賞沈約的詩歌。《梁書·何遜傳》載,蕭綱稱沈約之詩爲“冠冕”、“楷模”,蕭繹稱“詩多而能者沈約”,作詩都有唯沈約馬首是瞻的意思。

文學史家所做的工作就是重建文學的歷史。這種重建,並非排列文學史事、作家作品那麼簡單,那些叫做“封神榜”、名冊,不叫文學史。文學史旨在展示文學發展歷史上的每一步是如何而來,其一個個環節是什麼,後一步與前一步的聯繫又在什麼地方。而我們論證文學史的意義在於:文學史上驚世駭俗的東西——新的文體或新的風格等,如鮑照詩風、南朝民歌之類,如果不經過改進,就不會被主流社會所接受;也就是說,俗文學只有經過改進,才能進入主流社會,從而成爲文學主流。

(作者單位:廣西師範大學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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