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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裏的那個它作文600字

記憶裏的那個它作文600字

我有一隻鋼筆,毫不起眼。

記憶裏的那個它作文600字

幾個朋友到我家,通常第一句話就是:“不是我說,小郝,你那個鋼筆也不好看了,咋還不扔了呢?”要麼就是:“沒見過你這麼死板的人,都說過了,咋還把它留着?”不論如何,我還是堅持着我的想法,因此,我一般都是表面屈服,實則把它藏起來——要不然……唉!

他們的心思我能理解。確實,在各種“小麻薯”“ins風”的產物前,它早已落後:黑色的筆帽,筆身是鐵做的,已經被兩代人握得光光的,唯一的裝飾,就是筆帽最下端的一圈快剝落完的金漆,還有一個人工“添加”的,且聽我細細說來。

媽媽是這支鋼筆的第一任主人,剛拿到它時,它還是一支十分流行帥氣的鋼筆。媽媽說,記憶中的那個它,總是“渾身散發着金光”,像是要有意“亮瞎別人的眼”似的,媽媽就用這隻筆,在一年級的書上鄭重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然而,她剛寫好名字,出去玩的時候,竟把這隻鋼筆帶了出去——這純屬是炫耀。一個小夥伴在拿着它細細欣賞時,這支筆已在不知不覺中透過指尖,掉了下去,而我的媽媽——則在撿起他的時候——重重的摔了一跤。那隻鋼筆的筆帽——被摔掉了一層玉米大的漆,露出了本色。我的媽媽,此後腿上便有了一個綠豆大的疤。

我在發現它時還不到三歲,那時,那支鋼筆已被擱置許久,囊裏的墨已被空氣吹爲墨塊——而我的“暴力”讓他出了一絲墨跡——在我的臉上留下了一道道墨跡。而當我八歲第二次見到它,我心裏雖無嫌棄,卻多少有點驚訝。我給它灌滿水,出水還是流利如初,我便把它裝進了筆袋

從此我就成了他的主人。

去年因爲舊房裝修,我們在一個小出租屋裏暫住了一段時間,而當我們在一年後搬回來時,它——被遺忘在櫃子中了!

如果現在還有一個人,說一個出租屋中落下了一支黑鋼筆,筆帽上的一塊漆掉了,佈滿鏽跡,我一定立即動身,救他於水火之中。

原因很簡單,我愛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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