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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制的作文:法制之必需1200字

關於法制的作文:法制之必需1200字

黃仁宇先生的《萬曆十五年》一書,從政治、軍事、哲學的角度,論證了明朝以道德爲標準,但求民衆溫飽而不思國家富強,但求全局平衡穩定而放棄江南經濟發達地區經濟發展模式的整體失敗。

關於法制的作文:法制之必需1200字

皇帝不論賢否,也不論勤政與否,終必會因政制的失敗而亡國。制度的僵化使皇帝受制於文臣,而文臣又限於制度僅能小補無法變革。政治上的失敗必然使國家爲求生存而限制經濟的發展,以達到政治上的穩定,社稷上的永存。最終亦使得經濟無法像工業革命一樣取得突破性發展。經濟必然會發展到一個制度所能容忍的程度,然後在此程度上下波動,陷於停滯。按《國富論》的觀點,死水般的經濟狀況使社會無法進步,下層人民的生活必然也是一個極爲悲慘的狀況。下層人民的悲慘生活,必然導致社會精英羣體來源的減弱,因爲精英的培養需要一定的金錢。而社會上中層人士又因僵滯的社會現狀,以及社會道德上一致性的要求,抹殺個體獨特個性,扼殺個體優秀創造力,以達到整體平衡。即墨家“尚同”之現實狀態。最終出現類似文革時中國之“舉目盡是中山裝”現象。現實與理想之差距,逼使人口是心非,雖有一二廉潔奉公之士,無補於整個階層之墮落腐化。思想上的困惑,逼使清醒之徒輾轉尋求補救之道,然而侷限於道德爲先之理念,遍索儒道釋三家而無法解決。死結無解,其苦悶之態可想而知。清醒之徒無法忍受此痛苦,不得不闔眼而眠,或遁入空門,或醉生夢死,或和光同塵,整個精英皆成陪葬!其可痛哭者非一處!

全部民族精英,越來越少,民族因而墮落。或許春日一雷,民族自身煥發,重新以一立國精神,建立一新國家新社稷。或許外族入侵,在切膚之痛下,民族精英分子痛思己過,或能打敗外族,成就一新國家,或與外族同化而成一新精神,以立一新國家新社稷。然而局於以道德爲先之傳統,而忽視技術上之種種創新與應用,結果亦只能如因果般,在怪圈中循環。

法律之理念,在於解決民衆之糾紛。即從另一方面論,法律爲解決民衆糾紛之技術。法律之權威性,在於規定公民遵守法律爲其置身於團體社會道德之重要部分。一國法律爲一國某時段道德與習俗之結合。因而,現代真正之法制社會,不僅可補救政制上之失敗,使其在技術上得到支持與革新,而且尚推行以往歷經人類社會所驗證之道德與習俗。再者,法律僅爲一時段之道德與習俗之結合,道德與習俗隨社會發展必然緩慢變動,其最終後果亦必然導致法律隨其緩慢變動。法制非一成不變,故可避免法制之僵化而引起之社會突變,如此則社會可求長久之穩定與和諧。另,以法爲主,則可盡力避免以道德爲口實,攻擊異己之現象,道德不爲打擊異己之手段而存在,其於道德而言,亦爲幸事。庶可避免“滿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之類人物出現,其對社會之求真求實,亦不無小補。故而,今之中國,若欲求存求強,體現民意之完整法制必不可少!此爲法制之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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