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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精選15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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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精選15篇)

英國作家巴克說過,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是斯蒂芬。金的《肖申克的救贖》,可見這本書的影響力之大。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銀行家安迪,含冤入獄,描寫了他在獄中看到的人性,友情,罪惡,最終花了27年越獄成功,在太平洋的小島上,與他的獄中的朋友瑞德開啓了新的生活。

在監獄裏,他即便每天累的筋疲力盡,但仍保持着閱讀的習慣,他堅持每週堅持給州政府寫信,請求撥款,爲監獄的圖書館添置新書,在安迪的不懈努力下,政府最終決定給肖申克監獄每年800美元的補助,安迪又他買了各種舊書和唱片,原本狹窄破舊圖書館成了新英格蘭州最大的監獄圖書館,在20年與世隔絕日子中,安迪靠着圖書館的海量資源,始終時代保持同頻,即便身體被囚禁,安迪的靈魂始終是自由的。

通過閱讀,他學習了許多新的事物,儘可能的觸摸到時代的脈搏。安迪以知識爲鑰匙,叩開了通往自由的大門,一個人的知識體系就是他認知世界藍圖,安迪之所以能絕處逢生,找到通往自由大門的道路,離不開它豐富的知識儲備以及超乎常人的認知力,生活中的一難題,書中自有答案。

肖申克因此成爲了專有名詞,可正如莎士比亞說的:“名稱又有什麼關係呢?玫瑰不叫玫瑰,依舊芳香如故。”肖申克成爲廣大人心中的聖經,因爲他關乎善惡,關乎希望,關乎自由,關乎美好,他帶給我們驚喜,啓迪和釋然,可以看山是山,也可以看山不是山,更可以看山還是山。

在高牆阻隔的肖申克內,只有兩種人,一種是獄卒,另外一種是囚犯,這裏有謀殺,有迫害,有貪污受賄,卻沒有音樂,希望,詩和遠方,這也人們早已放棄希望,像螻蟻一樣活着,而安迪卻天生與衆不同,他是肖申克最後一個自由的人,他自始至終都選擇自我救贖的道路,與三姐妹鬥爭,擴建圖書館,只爲證明自己是一個自由的人,他站着生活,而不是匍匐在獄卒腳下。書中的一句話是這麼寫的:“肖申克的牆很有趣,一開始你很恨它,然後你適應它,但是後來你過了足夠久,你就離不開它。”而安迪卻始終蔑視這些牆,不被體制化,他追求陽光,嚮往光明,傾聽音樂,始終嚮往希望,最終,在太平洋的一個小島上開啓了新的生活。

在你想不到的時候,在你看不見的地方,你所閱讀的書,正在悄悄的生根發芽,總有一天,它們會長成一片森林。生活中的一切難題,書中自有答案。禁錮之地生長希望,苦難之處生長夢想,萬物之中,希望至美,至美之物,永不凋零!在希望中成長!讓我們翻開這本書,一起品讀希望!

篇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爲你,千千萬萬遍。”是哈桑對阿米爾的承諾,並用一生來踐行,亦是最後阿米爾對索拉博的承諾,跨越時空,也是對哈桑未說出口的承諾。

“風箏”不僅僅是“風箏”。

阿米爾的風箏是爸爸的肯定,他認爲,爸爸從他小時候就覺得他懦弱,不理解他熱愛文學的心,阿米爾甚至嫉妒哈桑,因爲哈桑正直、勇敢,在危險時能挺身而出保護朋友。這使得阿米爾太想要得到爸爸的肯定,這是巨大的伏筆。追風箏大賽他必須是第一名,而在這次比賽的過程中,他又看到了哈桑比他好的一面又一面,體能、機敏、聰穎,所以他選擇了在看到哈桑遭受到了非人的遭遇,親眼所見,卻站在巷口,選擇了逃避,除了害怕,對於阿米爾來說,贏回爸爸的肯定是最最重要的,比哈桑重要得多,這使得他定要犧牲掉哈桑。

而哈桑追的是友情,他始終堅信“阿米爾少爺和我是朋友”,他願意用自己的一切去保護、守護阿米爾,即使阿米爾只會在沒人陪的時候纔會選擇他,即使阿米爾常常因哈桑不識字嘲笑他,而哈桑卻不曾惱怒,只是虛心請求阿米爾的解答,即使阿米爾在他面對困境時選擇逃避、選擇懦弱,即使被阿米爾誣陷也絕不解釋,即使到最後的時刻,即使他最後淚流滿面地選擇和阿里離開這個家,也不曾出賣阿米爾,即使、即使······哈桑依舊用他的純樸,他的真誠說出:“爲你,千千萬萬遍。”他太忠誠,他太在意這段友情了,爲了這一切,所謂的一切,他幾近卑微。而他,依舊追着這段在他眼中珍貴的友情。

爸爸這一個在前半部份近乎完美的人物,他追的是阿米爾的勇敢和對哈桑的補償。阿米爾和哈桑是吃同一個人的奶長大的兄弟,可他們的社會地位懸殊,哈桑對欺負他們的阿塞夫的稱呼依舊是“少爺”,似乎卑賤刻進骨子裏了。而阿米爾是擁有社會地位的人,卻總是懦弱,哈桑始終勇敢、正直,爸爸是矛盾的,也是有愛的。

“爲你,千千萬萬遍。”深入人心,但“沒有良心,沒有美德的人不會痛苦。”則是開啓了阿米爾的救贖之途。阿米爾是懦弱的,他一度想要拿自己的懦弱作擋箭牌,可他的內心也始終存有善良與糾結,阿米爾是痛苦的,在他找到這句話時,他也找到了一條正確的路,通往變善,通往不懦弱,通往救贖。

篇三: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昨天,有人在得而復失的路上前赴後繼,而他在今天,仍是愛而不得。

“這你不是來了嗎,誰知道會碰上誰,總能碰到點想不到的。”起始單薄,落幅無聲的宋一鯉遇上了眷戀世界,迎蕊逐光的餘小聚。他嗦着麪條,盤算着如何結束還沒開始,光想着就生不如死的明天。她喜歡笑,想着死裏逃生的昨天。他怕活着的每一天,她怕活不過今天。

終局,我陷入這場沉淪,迎蕊的華胥。鼻子酸酸的,心一抽一抽的疼,眼淚,終歸是落了,遷徙時途經臉頰。人們俯拾皆是的愛,他沒有;健康,她沒有。這輩子什麼都沒幹成的宋一鯉,在餘小聚眼中成了一個除了打架每次都輸,簡直十全十美的男人。她不會那個無所不能的魔法,七歲,還沒來得及長大的她,一拳打向天空:“無能小鬼,加油!蹦躂閻羅,加油!”用筷子夾起雞肉,塞進嘴裏說:“用力活下去。”伸出手衝宋一鯉,張開着:“叔叔,你答應我,我就拿剩下的幾天,跟你換。”她用自己所有的能力,安排她所有的牽掛。

宋一鯉,在三面牆上,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對不起”,夢見它,醒來,這樣的夜晚,有無數次。恍惚間,他又回到二十年前,母親牽着他的手,走過燕子巷,桂花清香,他離那天的月亮,一萬光年。摸着黑狗的腦袋,說:“等我好一點,就收留你們全家。”明明自己離光最遠,卻偏偏把別人推向有光的神殿。揩揩眼淚,就能微笑着對小聚說“不怕。”

我有想過,大家面對癌症患者時會怎麼樣?當我真正知道時,很震撼。大家都對他說“加油啊”,鼓勵的聲音響成一片,也有人說,爲什麼大家都過得那麼苦,卻都在鼓勵他人好好活着。因爲自己吃過虧,不想讓他人吃虧。因爲自己淋過雨,想把傘留給別人。因爲自己受過傷,不怕疼了,咬着牙,也要把“繃帶”留給別人。總在擔心別人,因爲啊,這一切自己還能承受。

恰聞天堂有個旅行團,天上有人不斷往下張望,已故的親人,我們再恨也沒用的人,他們都不在了啊。就算只爲活而活也要活,在某個時間,某個地點,我們能相逢,要記得,用力地活,聽到了嗎?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確信有人愛你,有人因爲你是你而愛你,更確切地說,儘管你是你,有人仍然愛你。要相信,這世界有人愛你。

“遇見你,就像跋山涉水遇見一輪月亮,以後天黑心傷,就問那天借一點月光。”撕開佈滿陰雲的雨天,朝着有光的地方前行,地上有大雨後的泥濘,有沒幹的瀝青,努努力會過去,最後一句,對張嘉佳說,會好的,都在的。

篇四: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太陽在霍格沃茨上空冉冉升起,大禮堂裏洋溢着生命和光明,人們盡情表達着哀悼和歡慶、悲傷和喜悅的情感,黑魔王終於死去。

這是一個令人嚮往的學校,各種各樣神奇的咒語,古靈精怪的家養小精靈,神奇罕見的神奇動物,都令人心馳神往,可一切,都因爲黑魔王伏地魔所破壞……

大難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則是詹姆和莉莉拼死守護住的“救世主”,那麼他是否能戰勝伏地魔呢?他做到了,爲什麼呢?明明實力不啻天洲,因爲偉大的愛啊!

這要追溯到很久以前,伏地魔想殺死哈利的時候,哈利那偉大的母親拼盡全力在臨死前給予哈利一個保護。而伏地魔的復活取了哈利的血,所以,莉莉的保護同時存在於哈利與伏地魔身體裏,伏地魔殺哈利的同時,相當於自我毀滅,只是他不懂,因爲伏地魔從不懂愛,也沒有嘗試過愛。

合上這本書,萬千思緒涌上心頭,莫銘地想起了七月的夏季,瓦藍的天空,懸着火球似的太陽,雲彩好似被太陽霜化了,樹上的蟬浮躁不休的鳴叫,叫得人心越發煩亂,路旁那棵平日裏高高聳立的樹,如今無力地垂下了那軟綿綿的枝條。

我拖着沉重的腳步來到教室,口乾舌燥的我急急去尋找飲水機,可尋遍整個教學樓,卻使終不見。就在做課間操的時候,一個桑榆之年的男子吃力的扛着一桶又一桶的水。沉重的水幾乎要把他擠壓到土地裏去,汗水像小溪一樣在臉上縱橫漫流,而他卻騰不出手去擦一把;眼睛被汗水醃得火辣辣地疼,一路上只能半睜半閉,兩條腿瘦弱得隨時都有倒下的風險。

我彷彿看見了希望與光明,在等待地時候便與同學閒談:“我們學校什麼時候有這麼瘦小的送水工啊?之前的老李呢?”同學說:“不知道啊!老李好像受傷了,這老頭怪眼熟的啊!我應道、確實啊。

裝完水後,我輕輕地抿了一口,那綾輕香,順着我的喉嚨,緩緩流下,泌人心扉,不禁感嘆,還真是及時!

事後,我從他人口中得知,那個瘦小老頭竟是學校裏的高主任,炎炎夏日,同學們爲水發愁,他自發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責任,只因心中有愛。

當心被愛填滿,當懷着一顆愛的心靈,世間的一切都如此安好,一切美好都在心底縈繞。再回到書,將會發現,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魔法,心愛的人會在我們的身上留一下一個特殊的印記。

一本關於魔法的書,卻告訴我們無敵的竟然不是魔法而是存在於我們身邊的愛,哈利在成長中不斷失去,這和伏地魔湯姆·裏德爾的童年大同小異,可哈利的世界是有愛的,相較於哈利,湯姆裏德爾是不幸的,因爲愛,造就了哈利波特這個傳奇的人物。

愛是清晨的煎蛋,愛是雨中的屋檐,愛是溫度正好的白開水,愛是夜裏爲你留的一盞燈,世間有愛,便一切安好!

篇五: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人生最大的災難,不在於過去的創傷,而在於把未來放棄。——海倫·凱勒

在華燈初上、月明星稀之時,在宿鳥幽鳴、蟲鳴螽躍之中,我輕拂書上的蒙塵,尋着濃濃的墨香,走進了這本書,在書的封面上,那個極其脆弱但又十分堅毅的身影深深地烙刻在我的心中,皎皎月華宛若清流從玉淨瓶中淙淙瀉下,簇擁在杏黃的書桌上,與案前幽藍的燈光相交輝映,柔和地在米黃的書頁上打着旋兒,須臾,眼前的方塊字也開始迷離起來……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前半部分主要寫了海倫變成盲聾人後的生活,後半部分則介紹了海倫的求學生涯。在海倫的求學生涯中,她遇到了許多的困難,但她並沒有放棄,她廢寢忘食地學習,最終她成功實現了她的夢想,進入了舉世聞名的哈佛大學。後來她還成爲了美國著名的女作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還經常去世界各地演講她的經歷呢!

剛看到這本書時,我十分不眉,甚至有些輕蔑,但看完這本書後,我被那個羸弱卻十分堅強的身影深深地打動了,對於我們覺得那些唾手可得的光明,她是多麼期盼呀!她有87年生活在無聲無光的世界中,相比我們生活在五彩斑瀾、娓娓動聽的大千世界,她是多麼不幸呀!後來她遇見了沙莉文老師,知道了外面的大千世界,她決定努力學習,她幾乎是個聾盲啞人,要學知識,就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最終她終於學會了說話,學會了交際,實現了她的“大學夢”——考進了常人都很難考進的哈佛大學。

相比海倫·凱勒,我覺得我真是軟弱,一點挫折便一蹶不振,之前學鋼琴的一幕再次浮現在眼前……

之前,我和媽媽去逛街,看到一個大姐姐在彈鋼琴,她那靈巧的手在黑白相間的琴鍵上跳躍,與暖陽傾瀉下的陣陣金暉,交織出一朵朵蝶戀花,顯得得心應手。那時,我便決心要去學鋼琴,可我天生手笨,樂音如同老牛拉磨一般拖拉,白嫩的小短手在琴鍵上用力地敲打着,但種種阻礙使這首曲子變得和拖拉機一樣,我不禁有些煩躁,老師聽了,眉頭緊鎖,緊接着一陣暴風驟雨般的責罵向我張牙舞爪,我彷彿被潑了冷水,滿腔的興致一下子被澆滅了。

我回到家中,頹然地癱坐下,目光無神地望着書架,突然,我看到了書架上那本淡黃的書,我翻開了書,愣住了,腦海中思緒萬千:海倫凱勒一個聾盲人都能克服困難,在與命運的搏鬥中,直面身體與心靈的雙重苦難,突破命運的桎梏,用勇氣和文字書寫最璀璨的人生,而我呢?一點小小的困難就一蹶不振。“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正如古人所說,我要振作起來,直面困難,我理清思緒,在棗黃燈光下重新彈了起來,手僵硬了,我沒有覺察;口乾舌燥,我不在乎;眼睛看酸了,我也將其置之度外。功夫不負有心人,在鋼琴考級上,我自信,手指輕輕搭在琴鍵上,那可愛的黑白琴鍵彷彿知曉我的想法,應合着我的手指,我笑了。彈完後,臺下響起一片熱烈的掌聲,終於,我考過了鋼琴三級,接到考級證書的那一刻,兩行熱淚緩緩流下……

生活中的坎坎坷坷,我們雖避免不了,讓人生短暫,真的要一輩子都沉浸在痛苦之中嗎?不!我們要學會堅強,像海倫凱勒那樣,讓自己人生綻放光芒。浮生若夢,在這瞬息萬變的紅塵深處,亙古永恆的,是用自己絢爛的一生,去戰勝挫折。讓奮鬥在指尖流露,不斷探索,奔向美好的未來……

篇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何爲清歡?林清玄曾在《人間有味是清歡》中言:“清歡是生命的減法,在我們捨棄了世俗的追逐和慾望的捆綁,回到最單純的歡喜,是生命裏最有滋味的情境。”

閒逛書店時,無意發現這本書。剛看到這本書名時我便想起蘇東坡的詩句:“雪沫乳花浮午盞,蓼茸蒿筍試春盤。人間有味是清歡。”人間真正有滋味的還是清淡的歡愉,那麼清淡的歡愉到底該從何尋找呢?帶着這份疑問在午後溫暖的陽光下我緩緩翻開這本書。

翻開書,我的目光被一頁不算工整甚至有點潦草的文字吸引,“生命的減法……”我繼續往下看,“一棵鬆,一顆石頭,一塊白石,減而又減,直趨空寂,圍繞白石的是天地,乾坤朗朗,人變成渺小的存在。”讀完最後一個字,我不禁陷入沉思,在生活中,我總想要四周圍繞人羣,想做人羣中最奪目耀眼的那一顆星,繁華美好便是昔日的我所追求的。眼裏,心裏只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可捨棄這一切,迴歸極簡,樸實的生活。才能在單純之看見美,在狹隘的房間中看見無垠的天空。

我再翻動書頁,在林清玄質樸的語言中品味到他淡然的生活態度和豐富的生活經驗。木瓜牛奶——是多麼平凡的事物呀!但對於年幼的他來說是高級的東西。楊桃水,綠豆湯都能使他快樂不止,即使物質不能得到滿足,但精神上是充盈的,充滿了自信和快樂。這正是我們所缺失的,失去了單純,失去了稚嫩,失去了童心。而我們要做的便是對這個世界保持微微喜悅的心情,從微小的細節裏體會歡愉。我想,這就是清歡吧!小小的,弱弱的,卻使人回味無窮的幸福啊。

清歡,是永遠不會失去。我們去尋找吧!動起身來,嚮往生命的美好,從這本書中,探索這種生活態度。

篇七: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隨下活着。

合上小說的那一刻,我望着陰沉的天感到無比壓抑。寧靜的近乎冷酷的筆觸,餘華用他哲學的思考爲我們勾畫出了血肉豐盈的福貴,鮮紅的封皮,我幾乎更嚥着踏在福貴的人生之路上……

舊社會地主家的福貴整天遊手好閒,直到父親臨走前留下的話才讓他好好做人,可在去給母親買藥的路上被抓,先是戰場上的朋友離去,再是回家後母親已死,就連女兒也成了啞巴,緊接着妻子病倒,女兒痛哭流涕,兒子也因爲獻血失約而死……看到這,我顫抖着手,不敢繼續翻閱那沉重的頁碼,可這遠遠還不夠,女兒在生孩子的時候不幸離世,女婿在工地中喪生,死神彷彿與他玩起了遊戲,僅剩的親人竟因爲吃豆子活活撐死……如果說世界上真的有因果報應的話,那麼福貴一定是最好的體現。

生活和命運不斷地蹂躪着福貴,但他依舊不卑不亢,依舊頑強不屈,依舊向陽而生,他沒有向命運低頭!是福貴讓我感受到了生命的韌性!

“活着!”

這是生命根本的韌性與驕傲,也是面對痛苦,挫折,毀滅,無聲堅持,無聲忍耐的最好答覆……餘華以《活着》爲題,演奏的是壯麗生命的詩篇,卻以琵琶輕輕彈唱,激起深沉的生命鼓點,卻像哄孩子一樣輕輕拍打,以平淡的口吻訴說一個平凡人平凡的故事,給人以最樸實,最厚重的力量。

因爲這本書的到來,我對“生命”“活着”這些詞又有了一定的理解,我認爲,福貴,是生命的不倒翁……

活着,在苦難中靜靜綻放……

我望着窗外的景,輕輕閉上眼,福貴的一生又在我腦海上演,一次,又一次,再一次……

最初我們來到這個世界,是因爲不得不來;最終我們離開這個世界,是因爲不得不走。——《活着》

篇八: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活着在我們中國的語言裏充滿力量,他的力量不來自於吶喊,也不來自於進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平庸和無聊。”十三歲認識餘華,開始認識那個瘋狂的時代,看過《活着》,才明白活着本身是爲了活着而活着。

全文由福貴老人在遇到路人後,娓娓道來這一生的故事,敘說着往事,由盛到衰的家庭,送走了一個又一個的親人,最後只剩下他和那一頭黃牛。在經歷過巨大的悲愴後福貴仍保留着他內心最柔軟的部分,他爲老牛的眼淚動容,把老牛當做家人一樣。

讀這本書,在冰冷之下又伴隨着溫暖,作者用最樸實無華,最平鋪直述的感情和語言來書寫。在面對每一次苦難時沒有大吵大鬧,沒有撕心裂肺,甚至毫無煽情的筆觸,讓讀者從文字裏去想象如此殘忍的畫面,從來沒有聽過或見過這麼慘的人生,似乎活着就是一場苦難。

主人公徐福貴本是一位地主的兒子,但因年少沉迷賭博輸光了家裏的全部財產,在去爲生病的母親求藥的過程中被抓去國民黨參軍,在無數個思念家庭的日夜中終於等到被解放軍俘虜放出後回到家中才得知母親過世,女兒也不幸成了啞巴,妻子患了軟骨病無法乾重活,爲了救難產的縣長夫人,相同血型的兒子被活生生抽血抽死。那個天真善良的有慶,會每天割草給綿羊吃的有慶,第一個跑去給縣長夫人獻血的有慶,卻在獻血中死去。在書中我一直期待劇情反轉,等到的,卻是更深一層的悲哀。女兒鳳霞嫁給了一戶好人家,又因大出血死在手術檯上,留了一個男嬰。而鳳霞死後三個月妻子家珍也因病相繼離世。原以爲能和外孫、女婿相互照顧生活時,女婿二喜在當搬運工時被吊車上兩排水泥板夾死。福貴帶着外孫苦根回到鄉下,心疼苦根跟着自己總是吃不飽飯,便煮豆子給苦根吃,不料卻因豆子撐死……

在這樣的悲劇下,主人公福貴卻又是幸運的。年輕時的紈絝,他的父母、妻子都選擇原諒,哪怕是輸光家產,所生的子女皆是孝順能幹。每一次死亡後都會有新的希望,雖然沉重,但多了一些生的喘息,也正是由於每一次新生活剛剛開始,卻不得不再經歷失去。我想這本書最大的魅力便在於希望與死亡的密不可分。

經歷了漫長的苦難後,你本該放聲大哭,而小說卻告訴我們活着就有希望。正如餘華說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隨下活着”因爲活着才讓經歷的一切變得有意義,哪怕它是殘忍的、血淋淋的。

“少年去遠遊,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的歌聲像風一樣飄揚。

“我知道,黃昏正在轉瞬即逝,黑夜從天而降了,我看到廣闊的土地袒露着結實的胸膛,那是召喚的姿態,就像女人召喚着他們的兒女,土地召喚着黑夜來臨。”

人生來就註定要伴隨着悲傷,而當我們失去一切時仍要有活下去的勇氣。

願今天的你我,都能守住當下美好,莫等失去才珍惜,爲活着而純粹的活着,有一個熱烈真誠的人生。

篇九: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溫暖的蘆花鞋,明亮的紙燈籠……這些東西見證了一段令人感嘆的故事,屬於青銅和葵花的故事。《青銅葵花》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在大麥地村裏,孤兒葵花被青銅一家收養,他們雖歷經天災人禍,卻在苦難之下樂觀成長的故事。

“青銅手裏提着紙燈籠。紙燈籠的亮光既照着奶奶墳上的新土,也照着他們臉上風吹乾了的淚痕。”這句話寫的是青銅和葵花在經歷失去奶奶的痛苦之後的情形。失去了最疼愛他們的奶奶,他們默默地守了一夜之後,繼繼續堅強樂觀地面對生活。

在享樂主義氾濫的今天,《青銅葵花》無疑是一種不同的聲音。以前的我常常想:人這一生這麼短暫,不好好享樂怎麼行?看了這本書後,我改變了想法:人的一生中難免會經歷一些磨難,可能是天災,也可能是人禍。面對磨難,你當然可以選擇抱怨,但這隻會讓你越來越厭煩生活。青銅和葵花雖然遭遇了極多的苦難,但他們沒有選擇抱怨,而是積極地面對生活給予他們的磨難,用樂觀的態度去無限稀釋不幸,痛苦並快樂着。

《青銅葵花》不僅僅教給了人們該如何面對不幸,更教給了人們如何從痛苦中感受到快樂,汲取到能量。

青銅和葵花面對的苦難,是家庭的貧困,是生離死別的痛苦,而他們卻能從痛苦中樂觀堅強的成長;反觀生活中,我們所謂的“磨難”無非就是沒考好,所謂的“痛苦”不過就是受了批評,而我們卻抱怨着生活,抱怨着這個世界,這樣只會讓自己陷入無窮的自卑和絕望中。青銅和葵花,他們不僅詮釋了痛苦,更詮釋了幸福。

篇十: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知更鳥什麼壞事都不做,只是忠心地唱歌給我們聽,這就是說爲什麼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罪惡。”——小引

我總愛在黃昏之際拿起這本《殺死一隻知更鳥》,去品味,去理解,去看有多少隻知更鳥被留下,又有多少隻知更鳥被殺死。

殺死一隻無罪的知更鳥。

湯姆,黑人男性,被污衊爲強姦了一位白人女性,因此被告上法庭。斯考特的父親阿迪克斯在法庭上拿出種種證據來證明湯姆無罪,但——陪審團明知真相,卻仍然判定湯姆有罪。只因在歷史的長河中,白人與黑人的法庭上,白人總是勝訴——在這個小鎮上,白與黑是他們之間最大的差距。

膚色是否是判定一個人好壞的標準?不,顯然不是,可在這本書中,這就是。我不禁想起,在2023屆奧斯卡頒獎典禮上,JessicaChastain,HalleBerry以及楊紫瓊三位女性共同造就了一個歷史性的畫面:白、黑、黃三種膚色的影后同框。這個黃面很美,也很讓人動容,同時使我更加意識到,膚色歧視是多麼可笑。

可笑之處便在於,當我們尋求資料翻閱衆多平臺時發現,人們歧視的向來不是黑色皮膚的人,而是道德敗壞的人,思想骯髒的人。黑種人中固然有這樣的人,但白種人中也有,黃種人中也還是有。我想,即使有一個無罪的人是存活在一個有罪的集體,也請不要殺死他。

殺死一隻善良的知更鳥。

阿瑟·拉德利,一個孤獨的人,因不願融入小鎮的生活,選擇隱居在自家的房子中。可就是因爲這個,拉德利被小鎮中的人無端猜測、懷疑、造謠,併爲他取外號,稱爲“怪人拉德利”。大人們的言行,讓本該純潔美好的孩子們也懼怕素未謀面的拉德利。

人們在精神上,思想上,殺死了他。

在書中,拉德利就是一個不合羣的人,可不合羣不等於不正確。其實有時合羣的人就像一個個俄羅斯方塊,合在一起,就消失了。

也正因爲他們是合羣的人,所以纔會使有關拉德利的謠言四起且不被否定。在信息稀缺的情況下,人們會習慣參照周圍其他人的想法、觀點和知識來探索自己所處的世界。不僅是書中,生活中這樣無端猜測甚至是“語言暴力”的場景也經常存在。某社交網絡平臺一博主,曾發表一條動態,其內容爲一張在爺爺的病牀前一起拿着師範大學錄取通知書的照片。可只因她染了粉色頭髮,竟被一羣自認爲站在道德頂端的人肆意批判,甚至是造黃謠。謾罵聲鋪天蓋地,這位女士因此得了抑鬱症。雖也有積極抗抑,但最後,還是離開了這白、灰、黑混雜的世界。她本該燦爛美好的未來就這樣葬送在了一羣人的言語之中。

讓千千萬萬勇於展翅高飛的知更鳥留下吧。

阿迪克斯因爲替黑人辯護遭到了許許多多、乃至最親密的人的“痛斥”,但他仍不改變自己的立場,只因他說:“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衆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在辯護的過程中他即使知道白人定會勝訴也付出了最大的努力,只因他說:“總不能因爲過去這一百年我們一敗塗地,就放棄爭取勝利吧。”我也曾思考,打一場註定失敗的戰鬥,究竟是愚蠢,還是勇敢?後來,我明白了,爲正義而戰,就是勇敢。

拉德利明明是一個終日不見光的“怪人”,卻會在一個名叫尤厄爾的成年男性妄想上海斯考特的哥哥傑姆時挺身而出,完全不顧對方拿着尖刀也要保護傑姆——他行爲或許怪異,但他的思想決不怪異。

杜博斯太太,一個病入膏肓的老人,每天痛不欲生,只能靠嗎啡止痛,可正如阿迪克斯所說的,“她要乾乾淨淨地離開這個世界”,因此,她在離開人世前戒掉了嗎啡,她死得“就像山風一樣自在”。一個倔強的老人,靠自己微弱的身軀戰勝了自己。

展翅高飛的知更鳥也會放下翅膀,保護他人。

在尤厄爾與拉德利搏鬥時,尤厄爾意外受傷死去——死在傑姆的刀口上,或是拉德利的刀口上。可一向正直的阿迪克斯卻在最後說尤厄爾是死在了自己的刀口上。他是在保護傑姆嗎?不,他是在保護拉德利——他是大家口中的“怪人”,倘若要打官司,他的遭遇必定會和那個黑人湯姆一樣。而阿迪克斯的這個決定,可以使善良的人不被傷害,使無辜的人不被定罪。這更讓我意識到一件事:理性思考的同時,別忘了帶上我們的感性,有時我們所謂的“大公無私”不就是在一身正氣地傷害本是無罪的人麼?

知更鳥是我們,我們亦是知更鳥。我們都面臨着相同的命運:存活,或死去。我們也擁有着同樣的品質:勇敢,正義,善良……美好的知更鳥只是爲人們帶去美好的歌聲,美好的我們又何嘗不是?所以,這便是作者要告訴我們的:請不要“殺死一隻知更鳥”。

篇十一: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如何證明你不是變態?——《重口味心理學2》。

本書的作者是姚堯,女,應用心理學碩士學位,國家級二級心理諮詢師,國家二級行爲訓練師,九型人格中的第五種觀察者,善於觀察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專業心理醫生與輕度抑鬱患者、社交恐懼症患者的結合體。從她的角度來看,精神病患者與普通人的區別就像是醉酒與微醺,區別只在於酒精含量的多少。

本書以風趣的語言講述了多個真實的心理諮詢案例,深層揭祕某些心理診所的內幕,透視犯罪心理的畫像,挖掘你內心深處那些不爲人知的祕密,撬開身邊那些虛僞的面具,潛移默化地注入了許多爲人處事的道理。

我最喜歡這本書中的催眠,催眠是一種心理治療的技術,作爲另一種進入潛意識的方式,與“盜夢”有異曲同工之處。如果你被催眠了,那麼你可能不會有任何感覺,包括痛覺,也就是說,當你的身體受到損害時,你也不會有任何感覺,所以當你害怕打麻藥,又不想不打麻藥時,可以嘗試讓催眠師催眠自己,但催眠是很危險的,不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隨便進行。關於催眠,有一個很神奇的男孩,他的名字叫雷雷,他被父親催眠後,眼睛有如同X射線般的功能,能透過人體身上的衣服、皮膚和肌肉清楚地看到人體的骨骼和內臟器官,但與X射線不同,它可以看到人體內部組織原本顏色,這一點是X射線不能達到的。根據書中醫學博士柏特的話,我簡要做個概括:那兒的一個護士長樊女士正患着重感冒,她讓雷雷幫她看一下,雷雷的父親答應了,在雷雷被催眠後,他盯着樊女士看了一分鐘說:“啊,爸爸,她的肺部有一個大瘡,像肺部在流血一樣……”樊女士聽不下去了,她認爲自己沒有問題,然而不久後,樊女士因急性肺結核去世了。像這種不可思議的事例,在書中還有許多許多。

我認爲這本書十分有趣,讀完後也久久難以忘懷,這本書讓我的大腦充盈起來了、飛速運轉起來了,它讓我的思維更加開闊、更加活躍。但當我知道這本書的作者是一個輕度的抑鬱患者時,我十分吃驚,她改變了我對抑鬱患者的認知,既然她都能樂觀面對生活,而我們又何嘗不能呢?這本書告訴了我們許多對人、對事的道理,也解釋並分析了我們一些奇怪的行爲與奇怪的症狀,還有通過行爲分析人格的章節,這也是我所愛看。看完後有一點使我很疑惑:爲什麼是心理學而不是腦理學?事後我去查了資料,發現最開始人們認爲一切意識都來自於心臟,所以叫心理學。

這本書中有一句名言使我回味無窮:我曾經以爲放聲大哭是人生最悲慘的狀況,後來發現,眼淚流乾後的無所適從纔是更加深刻的絕望。

篇十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你最喜歡的書是哪一本呢?是充滿幻想的《西遊記》?是包羅萬象的《紅樓夢》?是迴腸蕩氣的《水滸傳》?還是羣雄割據的《三國演義》?我最喜歡的書呀,是彭懿的成長幻想小說——《爸爸變成甲蟲飛走了》。

這本書主要講了小男孩夏殼殼勇敢拯救爸爸的故事。故事一開始,夏殼殼爲了救朋友偷走了是人妖王國的水晶球。逼得食人妖國王精心挑選了一支由三人組成的“拎着夏殼殼的腦殼回來見我”突擊隊去追殺他。他成功躲過了突擊隊員大怪鳥和吸魂獸的追擊,但是卻沒能躲過第三個隊員——食人妖公主的追擊。公主把他的爸爸變成了一隻甲蟲。爲了把爸爸變回來,他選擇了犧牲自己,答應去食人妖王國。沉睡的水晶球被他感動,提前甦醒,甲蟲成功地變回了爸爸,他也不用去食人妖王國了。整個故事情節跌宕起伏,引人入勝。

在故事中,正是夏殼殼在爸爸變成甲蟲後表現出來的勇敢和擔當,感動了沉睡的水晶球,才讓甲蟲才變回了爸爸,爲最後的勝利奠定了基礎。生活中,我們也會遇到許許多多的困難和挫折,我想,只要我們勇敢地去面對,去嘗試,去克服,那麼成功就離我們不遠了。即使有時候做錯了事情,我們也要向夏殼殼一樣,敢於去承認和擔當責任,學習他那種敢於擔責的高尚品質。

這就是我喜歡的書,你也可以讀讀看哦,相信你看完也一定會受益匪淺的。

指導老師:俞小珍

篇十三: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書是全人類進步的階梯。”這是高爾基眼中的書;“書是全人類的營養品。”這是莎士比亞的心得;“讀過一本好書就像交了一個益友。”這是藏克家心目中的書。而在我心目中,書是我的精神滋養品,沐浴在書香裏,感覺書籍的獨有的芳香。無論讀什麼書,我總會有一種新奇的體驗,這種體驗一直伴隨我到成長。

和大多數孩子不同,我第一次接觸的書是懸疑書:精彩有趣的故事情節,完整龐大的世界觀,細緻縝密的推理,豐富飽滿的人物形象。讓我留戀其中,無法自拔,常常躺在牀上看到深夜,直到父母進入夢鄉,我的上下眼皮開始打起架來,我纔會戀戀不捨的把書放在一旁,埋頭睡去。聽上去蠻扯的,但那是我年少時每晚所唯一樂鍾着的,直到上了國中,退去了國小時的童真。

我的姐姐有一個書櫃,裏面放着我沒看過也不能拿來看的書籍——她不喜歡別人動她的東西。以前沒注意到還好,但如今已形成好奇心,便是怎麼也放不下了。於是,趁着姐姐住宿不在家的好時機,我偷偷地摸下了我所讀的第一本書——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當時的《名偵探柯南》可謂是紅極一時,其中主角的偶像就是這位大名鼎鼎的偵探,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好奇,進入了福爾摩斯的世界。書中我從華生的角度去觀察每一起兇殺案眼目睹了名偵探的生活,他會爲了案件徹夜未眠,一根一根的抽着雪茄;他不會爲了所謂的公道去揭穿他心中認爲正義的行爲。這讓我認爲這樣的人才能被稱爲名偵探,懂得人間冷暖,宣揚自己心中的正義。

劉向說:“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青春少年,意氣風發。我們滿懷希望和憧憬,但現實往往會給我們當頭一棒;我也許會迷失方向,也許會不辨是非。這時,我急需一個指引前方的羅盤——書!一本好書是一位良師益友,是夜空中的北斗星,是沙漠裏的指南針,是大海上的燈塔,關鍵時刻能幫我指引人生的正確方向,在寒窗苦讀中豐富我們的知識。

書,讓我的生活多姿多彩;書,讓我學到了更多的知識;書,讓時間不再漫長;書,豐富了我的見聞;書就像我的知心朋友,我的家人;書,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也給我帶來了許多益處,讓這位和我們形影不離的好朋友一起在知識的天空自由飛翔,共同成長吧!

篇十四: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是高爾基說的。我們想要獲得更多的知識,就心須看書。今天,我就來給大家分享一本我最喜歡看的書——《狼王夢》。它讓我受益匪淺。

《狼王夢》主要講述了母狼紫嵐在絕境中生出了5只狼崽,不幸的是其中的一隻被大雨沖走了。紫嵐分別給狼崽們取了好聽的名字,黑仔、藍魂、雙毛和媚媚。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爲狼王。

在紫嵐的培育之下,兩個兒子變得很強壯,可是不久後黑仔被金雕啄死,藍魂兒因獵人的詭計而死。眼看希望就要破滅了,於是她把目光看向了雙毛。可是雙毛的生性懦弱,他的母親費了好大的力氣才使雙毛變得強壯起來,但最後還是死了。最後她唯一的女兒也嫌棄紫嵐離開了她。在紫嵐絕望的時候,她看到了當年殺死黑仔的老鵰,與老鵰頑強地博鬥,而同歸於盡。

讀完《狼王夢》後,我感觸很深。一匹充滿智慧的狼,用一生的精力來完成自己的夢想,來爭奪狼王的寶座。它浪費了大量的青春,浪費了寶貴的時間,在現實中,媽媽和紫嵐一樣爲了我的成長,花費了很多寶貴的時間,她的付出不比紫嵐少。所以我要好好學習,長大了,才能回報父母。

篇十五: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每個人的品味是不同的,有自己喜歡和不喜歡的東西,比如書,有的喜歡科普讀物,有的喜歡文化歷史,有的喜歡自然刊物,而我卻喜歡一本優美流暢的《柳林風聲》。

自從我五歲開始讀的《小豬唏哩呼嚕》,再到現在讀的《柳林風聲》,它是由英國的肯尼斯·格雷厄姆給他的兒子講的睡前故事,在1908年出版並大獲成功,不僅成爲了兒童們心愛的動物童話,還被公認爲藝術造詣很高的散文精品,總共有四位主要人物,分別是聰明的鼴鼠、勇敢的河鼠、仗義的獾和自大的蛤蟆。他們是一羣要好的朋友,在這幾個朋友中,蛤蟆最愛惹事情,一場車禍使它迷上了汽車,可它卻要偏偏偷別人的汽車,最終被關進了監獄,捱餓受餓,遭到嘲笑,費盡千辛萬苦才逃了出來,可它的家園又被黃鼠狼佔領了,四個朋友齊心協力,奪回了原本就屬於蛤蟆的家。清涼的晨風拂過水麪,搖晃着白楊和帶露的玖瑰,溫柔地撫摩他們的臉頰,帶走了昨日的記憶。

在這段過程中,我發現,每本書的背後,都藏着做人的道理,那都是作者對人生的感悟,它並不會自己展現出來,而是需要我們一遍遍的理解,一遍遍的去讀,正如“書讀百遍,其意自現”,人物和故事,都只是他那一塊精緻的面紗,我們不知道背景是什麼樣的,也感受不到作者的心酸,就好像這個世界是多麼的神祕,我們永遠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那時,我覺得自己是多麼的無能爲力,在宇宙面前是多麼的渺小,我感受到人生有了大大的領悟,使我沉睡在幻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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