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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六則:生有濟於鄉里 死有可傳之事作文

第一五六則:生有濟於鄉里 死有可傳之事作文

【原文】

第一五六則:生有濟於鄉里 死有可傳之事

但作裏中不可少之人,便為於世有濟;必使身後有可傳之事,方為此生不虛。

【譯文】

成為鄉里中不可缺少的人,就是對社會有所貢獻了。在死後有足以為人稱道的事,這一生才算沒有虛度。

【註釋】

裏:鄉里。

【評語】

所謂濟世,並不是想象中那麼困難的事,有的人以為一定要“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才算有為,倒也不盡然。社會中需要大的齒輪,也需要小的螺絲,二者同樣是不可缺少的。

一個人只要盡一己所能,即使在鄉里中也能做濟世助的人事,服千百人之務雖好,服百十人之務亦佳。就算能力再差,服一己之務也是行的。如果連一己之條也服不了,大概就是那種需要服務的人吧!能幫助一人,便是替社會解決問題,亦是在替社會減輕負擔,濟世並不一定非要在大處上着眼。

“可傳”是值得傳頌的意思。如果一個人一生一無所成,或是惡名昭彰,那有什麼值得傳頌的呢?“可傳之事”首先必然不是惡事,其次是對眾人有益的事,至於身後還讓人傳頌,可見這個益事還澤及後人,否則後人怎會稱頌?一個人能在生前受人稱頌已算是不虛此生了,何況澤及於後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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