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和羊作文
農夫控告羊。受理的法院威嚴十足地擺開了陣勢;當
法官的是隻狐狸。
它們立刻開始查問原告的證據,
被告的申辯;兩者都要仔仔細細地陳述案情,提出一切證據,說明事情的真相。
農夫說:“五月十日,當我出去工作的時候,兩隻雞找不着了,雞毛和骨頭撒在地上。那天只有這羊是在
院子裏的。”
羊辯護說:它整夜都在睡覺,而且請左鄰右舍的人來做見證:大家一向認爲羊不會有任何偷竊欺騙的行爲,而且羊平生從來不吃
鳥獸肉的。
狐狸的判決,逐字逐句的照錄如下:
“我們認爲,羊所申辯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爲巧妙地隱瞞罪證是罪大惡極者的慣伎。證據已經證明:五月十日那天,羊跟雞從來就不是隔得很遠的,而雞又是最鮮美可口的,何況又是這樣的大好機會;所以,憑我的良心來判斷,根據上述情況,我肯定羊是決不會放過雞的。”
羊被判處死刑。立刻執行!
羊肉由法院沒收,羊皮歸原告收領。
(吳巖 譯)